货拉拉女乘客坠亡案司机被判缓刑,妻子称丈夫认罪认罚是出于对女孩去世的愧疚

记者/李佳楠

编辑/石爱华


当事女乘客和其所乘坐的货车 当事女乘客和其所乘坐的货车


2021年9月10日上午9时,“货拉拉女乘客坠亡案”在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开庭审理,货拉拉司机周某春被控过失致人死亡罪。


2021年2月6日,38岁的周某春通过货拉拉平台接到23岁女孩车丽的搬家订单。当晚行车途中,车某某坠车伤重,最后不治死亡。此后,该案引发各界关注,因为车内没有监控和录音,对于案发经过,网上曾流传出诸多猜测。2月23日,司机周某春被刑拘。


9月10日下午5时左右该案庭审结束,法院认为,周某春发现了车某某的危险举动后已经预见到其可能坠车,但轻信可以避免,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致发生车某某坠亡的危害结果。周某春的过失行为与车丽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周某春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积极对被害人施救,当庭判处周某春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接受法律援助,司机认罪认罚


9月10日,货拉拉司机周某春过失致人死亡案一审开庭,其妻子李平时隔半年后第一次见到了丈夫,为了显得气色好些,她今天特意化了妆。今早八点多,她径直走进了法院。


李平告诉记者,丈夫被拘留后,她在2月25日就聘请律师为丈夫辩护,但直至开庭未能进入看守所会见丈夫。她曾多次申请撤销法律援助律师,但没有得到回复。今年8月26日,她曾去长沙市司法局投诉长沙市法律援助中心违法强行为丈夫指派法援律师的行为,但此次庭审,仍由两位法律援助律师出庭辩护。


庭审前,李平告诉深一度,丈夫共有两名法律援助律师,其中一名法援律师准备为丈夫做“罪轻辩护,另一名法援律师陈汝超将为周立春进行无罪辩护。丈夫已经签了认罪认罚书。李平自行聘请的郭雄伟律师告诉深一度,此前,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为判一年缓刑一年。


李平说丈夫是个老实人,她认为丈夫之所以签署认罪认罚书,是出于对女孩去世的愧疚,而不是因为充足的定罪证据。


李平猜测,丈夫同意法律援助是想给家里省钱。李平说,她和丈夫都是基层劳动者,孩子还小,丈夫一向把钱看得很重。她认为,如果有人告诉丈夫认罪认罚不赔钱,那丈夫肯定会为妻子和孩子考虑,同意认罪。“但他认识不到认罪对自己和家人的影响,也不知道自己请律师和法律援助律师的区别”。


李平坦言,此前,因为她请的律师无法会见丈夫,她无法确认丈夫的真实意愿。但她一直认为,丈夫应该承担的是民事责任,她愿意在法院判决后主动承担赔偿责任,“但我们的名誉是无价的”。


当庭判决一年有期徒刑缓刑一年


知情人告诉深一度,在9月10日的庭审上,李平坐在最后一排,死者车某某的家属坐在第一排,李平只能看到他们的背影。司机周某春穿着防护服出庭,半年多没见,李平觉得丈夫瘦了,精神状态不太好。


据央视新闻报道,法院经审理查明,因车某某拒绝司机付费搬运的建议,且等候装车时间长、订单赚钱少,周某春心生不满。21时14分,周某春搭载车丽出发,但未提醒坐在副驾驶位的车某某系好安全带。途中,周某春又向车某某提出可提供付费卸车搬运服务,再遭拒绝,更生不满。为节省时间,周某春未按平台推荐路线行驶,而是自行选择了一条相对省时但较为偏僻的路线。车某某发现周某春偏离导航路线并驶入偏僻路段,多次提示偏航,周某春或不理会或态度恶劣。


法院审理查明,车某某心生恐惧,并把头伸出窗外要求停车,周某春仍未理会。后周某春发现车某某用双手抓住货车右侧窗户下沿,且上身探出了车外,周某春已经意识到车某某可能坠车的现实危险,但未制止或采取制动措施。随后,车某某从车窗坠落。周某春遂停车,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2月10日,车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车某某系头部与地面碰撞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案发后,货拉拉公司向车丽父母支付了医疗费、丧葬费等费用。


法院审理认为,周某春违背货拉拉平台安全规则,既未提醒车某某系好安全带,又无视车某某反对偏航的意见,行车至较为偏僻路段,导致车某某心生恐惧而离开座位并探身出车窗。周某春发现了车某某的危险举动后已经预见到车某某可能坠车,但轻信可以避免,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致发生车某某坠亡的危害结果。周某春的过失行为与车某某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周某春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积极对被害人施救,法院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周某春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知情人告诉深一度,民事部分的赔偿已由货拉拉公司足额赔偿给受害人家属,受害人家属并未给周某春出具谅解书。本案只审理周某春的刑事案件,受害人家属并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本次判决只判决周某春的刑事部分。

知情人表示,庭上,周某春认罪认罚,向受害人家属当庭道歉。法院宣判后,周某春当庭表示不上诉。

(文中李平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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