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开24年,两个队伍的办事方式、福利待遇、队伍面貌已经有了巨大的差异,虽然都是税务人员,但已经是两个不同的队伍了。这种简单的机构合并有很多问题。首先地税系统多年来和地方政府关系良好,人事安排占优势,合并时简单论资排辈容易让国税的领导层受到挫折,打消积极性;其次合并方案最初说以国税为主,然后把金三、营改增、数字人事、国地合作办公等大量工作推给国税去主导,等合并方案落地却和原先说的大相径庭,直接简单合并,在地税主导的单位会让国税人有被愚弄的感觉;再次,国地税有大量的基层干部工龄长、资历老,在这种简单合并面前不但得不到政治待遇,还得看别的单位来的新领导脸色行事,等于从头再来,肯定会有既然没希望那就不想干的心态;最后,强扭的瓜不甜,两个队伍分手24年了,思想和社会关系早已割裂,现在简单合并,在若干年时间里国地税干都会是两个帮派。
国税地税合并,工作人员应该怎么安排?
今年全国两会表决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根据这一方案,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合并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国地税合并,必然带来机构和人员的变化。特别在人事调整、人流上,尤为引人关注。
目前,部分省市的国地税已完成合并,进入运转期。根据目前已知的改革方案,国地税合并具体人员安排大致遵守以下几个方针:
1、领导班子成员
主要是原国地税的班子成员,除部分年龄到杠或者接近二线的改非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将大致保持现状,通过拉长板凳的方式实现合并后的安置。如,市国税局原有班子成员5人,地税局5人,合并后除2人改非领导职务外,其余8人将继续留任,担任合并后的税务局领导班子成员。
2、中层干部
采取年龄一刀切的办法,部分提前离岗,即内退。剩余的人按照定编定岗要求,或会适当增加中层岗位。符合担任中层的,留任;不符合担任中层的,改非。
3、一般干部
在核定编制总数不增加的前提下,人随岗走,以岗定人。部分科室人员在原有基础上会有一定的扩增,这是属于非常时期的非常做法,随着时间的推移编制会逐年消化,按照随空随销的原则,逐步回归正常编制职数。
4、二层机构事业编人员
少部分人员或分流到机关,转为参公或公务员。其余人员基本保持现状。
5、合同工、临时聘用人员
继续实行合同制管理,不会有太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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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出:“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的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方案明确了双重领导管理体制,这可能将意味着省级税务局也主要实行垂直管理,由国家税务总局牵头人事任免。除了人事任免,这项改革还涉及税务系统80万干部的人员编制、经费拨付和薪酬待遇体系。国税与地税机构长期分设,已形成了各自独立运行体系,在合并后内部是重新进行机构设置整合,还是维持现有格局,逐步整合调整?在短期内,人员安排、内部机构、岗位设置、办公场所、薪酬待遇都需要有一个协调、融合和磨合适应过程。形式上合并之后,人员如何配置、消化也是无法回避的问题。
税务系统是一个专业管理机构,人才济济,技术性很强,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对机构合并后富余人员妥善安排。
一、提前离岗内退。提前离岗退出即以前诸多国企采用的内退方式,但在目前讨论实施延迟退休的大趋势下,提前内退的比例会很小,甚至不会采取按照年龄一刀切的方式进行,可能采取有针对性的差别化方式,允许在一定年龄范围内不适合继续从事税务工作的人员提前内退,但公务员缴纳养老保险才刚开始不久,实施过程中操作难度较大。
二、分流到相关部门。政府很多部门都需要大量的税务知识,税务人员可以被分流到财政等与经济相关的业务操作部门,也可以分流到审计、纪检、监察等监督部门发挥专业优势,进一步强化监督。
三、充实到各级国企。央企的分子公司、基层单位以及省属、市属的各级国企有大量与税务相关的业务,政府牵线搭桥,主导税务人员充实到国企,为国企做纳税筹划,也是安排富余税务人员的一个重要渠道。
四、转型到中介机构。目前有大量的税务人员持有经济师、会计师资格证书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执业资格证书,可以给这些人员政策鼓励他们转型到中介机构。
五、自由选择其他方式。具备税务部门的工作经历和税务专业知识,以此为依托,自主创业或者是到民企、私企也会有很大的职业发展空间。
国税与地税机构人员众多,情况复杂,简单划一、一刀切的分流又可能造成人才流失,改革拟解决的税务行政效率问题将大打折扣,通过大部制合并改革,理论上能发挥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管成本的作用,但很难一蹴而就,需要多措并举,统筹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