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通快递员被连砍5刀,为何快递员被伤事件会频发?

9月11日下午14点50分左右,河南中通一点部1名30岁左右的快递员,被砍5刀左右,头部,背部出血,背部刀伤有30公分,伤势严重,被郑州市颐和医院120急救接走。据负责人介绍,在其点部正常营业期间,经常遭到贾岗社区联防队员的多次恶意滋事,并于前几日勒索现金3500元。近日,快递业连续发生恶性伤害快递员事件,这是为什么?快递员的权益应如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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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者大益

2017年09月12日

就社群联防队而言

从目前看到信息来看,大多是中通快递一家的说法。

不过从多年的经验来看,社区联防队确实有问题。据我所知,社区联防队是特殊时期的特殊产物,即警力和执法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发动群众参与的联防机制,主要协助基层政府和公安维护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等。并且很多联防队是由所在地的企业和社区支付一定工资的。

联防队员因为招募门槛低,所以龙蛇混杂,什么人都有。有些地方甚至直接就是黑社会更换制服后就成为联防队员的情况,也存在欺行霸市的现象。

联防队并没有执法权,相关规定:“联防队员不准超越职权行使逮捕、拘留、审讯、传唤和决定治安处罚的权利;对查获的赃款、赃物、凶器、违禁物品、群众拾交物品等必须上交公安机关。在处理违法事件中,不准打人、骂人、体罚;不准侵犯群众利益;不准承担维护治安以外的其它工作任务。

所以如果存在中通快递所说,索要钱财的情况,联防队行为已属于违规违法。


从快递行业来说

近年来我国快递行业快速发展,网点已经深入社区,从其行业特色来看,快递行业确实压力非常大。

但快递行业仍然存在很多乱象,员工流动性大,随意停放快递车辆,部分快递人员态度恶劣并且行为粗暴。导致快递员与他人冲突事件频发。

因此规范快递行业日常行为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

陈浩文律师

2017年09月12日


谢邀

首先希望不幸被砍伤的快递员朋友早日康复。

我们先来回顾一下已知案情中通集团官方发布)

20170910贾岗社区联防队向网点勒索现金3500元。

911下午14:50联防队中通网点与快递员发生冲突。

当日下午1520,14不明身份人员手持棍棒、刀具再来网点,快递员刘华身中两刀

现场两次报警后,现场混乱被制止,快递员被送医

因为案件事实我们并不全然了解,所以这里只能根据已知情况进行一个涉嫌罪名的大概罗列

第一,联防队涉事人员涉嫌敲诈勒索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行为——敲诈勒索罪为数额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3500元已属于《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在数额上达到立案标准。

第二联防队涉事人员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的辩护律师,一向会从其当事人的过错程度、责任承担、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具有赔偿救助行为、是否存在从轻处罚方面入手进行辩护,快递员刘已经身中五,且不是天上掉落的五刀,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大家也可自行从这些方面进行分析。

第三联防队涉事人员涉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罪——这点也是我现在事实尚不清楚时不愿下结论的原因之一依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

们并不知道当时真正发生了什么。

仅依靠中通集团的官方发言,不能得出事件的结论,哪怕是我一口气说了三个涉嫌四个罪名。

现在这个各怀鬼胎的世界,事实的真相总是能被舆论冲得粉碎。

之所以选择来回答这个问题,一方面是为了自己的一些分析讲述,最重要方面是,希望大家能够冷静,理智的来看待这件事情,我们已经离那个大字报要谁死就得死的年代很远了,我们已经离那个大家缩紧裤腰带的时代很远了,在这个物质逐渐充裕的时代,我们一定要自己客观独立的去思考问题。

首先,快递员不容易,可以这样来说,外卖小哥也好,快递小哥也好,他们的每一钱都是用他们烈日下的每一滴汗水来交换的——且不等价,一个快递员小哥得送多少个快递才能北京五环内买套房子?答案苦笑,那么快递小哥就一定全然无吗?不好说因为我在百度输入河南中通快递员被砍伤我得到的搜索结果,除去本案,还有如下内容。

其次,辅警也好、联防大队也好,有自发的,也有政府直接招募的,出发点是坏的吗?

不是,是为了更好的秩序,身边也会有着关于辅警、联防大队的正能量事件,大家的工作本意都是为了我们生活的便利与便捷,为了我们开车道路畅通,为了我们夜晚出行时心里安心……

最后不会去回答一个事件谁对谁错,我只会为大家提供一个可能性的分析以及一个可能性的思考方式以我喜爱的一句话作为结尾

世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在认清生活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

大家独立思考,好好生活,冷静看待问题做自己的英雄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多次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依法惩治寻衅滋事犯罪,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

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

第二条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第三条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第四条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第七条 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抢劫罪等罪的构成要件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 行为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或者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豆豆and豆妈成长记

2017年09月12日

联防队员是干什么的?

联防队员是在公安干警的组织、带领下开展巡逻执勤、堵卡、守候等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配合公安派出所维护治安秩序的一群人。既没有侦查权、审讯权、处罚权也没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力。一般来说,只有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才具有这样的权力。治安联防队员可以协助公安机关调查,但在协查中的拘禁与暴力行为显然是违法的。罚款也同样是违法的,只有行政机关才可以对违规人员处以罚款,法律没有赋予治安队员罚款的权力。

联防队员恶性事件回顾

1. 2011年10月22日 深圳宝安区发生联防队员入室毒打女子案件。

2. 2012年11月28日 一名孕妇遭深圳龙华新区联防队员猥亵。

……

暴力事件频出,为什么公安部门不清退联防队员呢?

快递员遭遇“被打”事件回顾

1. 2016年4月17日 北京市东城区一名骑三轮送货车的快递小哥,在派送过程中与一辆黑色京B牌照小轿车发生轻微碰撞,随后遭到轿车司机暴打 。

2. 2016年4月19日 圆通速递业务员徐某在正常派件途径西安百花明珠小区门口时,遭一辆由西向东快速行驶的银白色轿车撞击,随后被暴打30多拳左右,打完后二人开车逃逸。

3. 2017年8月28日 中通快递快递员郭因迟到5分钟,遭到收件人用太阳伞把殴打,随后还被一男子踹倒在地,导致郭大小便失禁。

……

随着网络时代的来临,网购成为了一种时尚,因此也成就了大批的快递员。声明我不是快递员,也没有亲人家属从事这一行业,只是站在一个被服务者的角度思考问题。确实,有些快递员素质低下。但是,绝大多数还是挺不错的,兢兢业业的为民服务,风里来,雨里去。如果有什么问题,我觉得快递员跟收件人及时沟通,多多理解,尽量避免暴力事件的发生,保证快递人员的人生安全。

仁爱苹果v

2017年09月12日

河南中通快递员被连砍5刀,这己经是刑事案件,我们除了向快递小哥表示慰问外,最大的希望就是公安尽快缉拿凶手,还伤者以公道。当然这要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关于背景资料中提到的一些事情,因为仅是一家之言,真伪有待证实,也不宜作计对性分析。但我们可以就快递和联防的一些共性问题谈一点看法。

快递是个新生事物,给我们生活带来了便捷,活跃了经济,也增加了数量可观的就业。我很看好这个职业,也为别人推荐过。但象所有的新生事物一样,它也有它的不足,也有它的困惑。一方方面大家对快递服务的不到位有很多意见。另一方面,对快递的乱,人员素质的低也有不少不满。

我的感觉是:大家首先要包容,要看到快递小哥的不易。为了多跑几家,风里雨里,骑个电动车在车流中穿梭,很不容易。大家能行方便的,尽量行个方便。比如下楼拿东西,或让他们放在楼下门房或某家,给他们省点时间,不能总是要上帝的感觉,说实话有的东西根本不值那个跑路钱。但快递公司和快递小哥不能不做,因为这一行是打包服务的。

同时我们也希望快递小哥,既然加入了这一行,就要把客户当作上帝,因为只有这样快递才能越做越大。同时小哥们应该注意遵守所有地的一些乡规民约或约定成俗的东西。如不要随便在路上停车,不要因分检快递件占据了道路或公共场所。这在实际工作中是常见的。比如:有的小哥把车停在道的中间去送快件,他认为他只用一分钟,不会阻碍交通,结果半分钟就有一辆车来了,而且司机还是个有“路怒症”的人,怎么会不吵架呢?同时,快递公司及从业也要服从所在地社区及有关方面的领导。尽量减少磨擦,确保不愉快的事不发生。

联防队应该是警民联防了。如果是这样,它是治安管理上一条成功的经验,存在很多年了。它的主要职责是群众配合民警管理社区,乡村治安工作。一般由当地人来担任。经济条件好的地方,联防队员可能有报酬,经济不好的地方,可能就没报酬了,有的地方可能还是老头老太太。我们这有个70多岁的老头,不管刮风下雨,赤日炎炎每天带个联防的红袖标在社区疏导交通,没他还真不行。大家都看在那个红袖标上认可他,也能做到服从。因此,他们的工作也是为了公众安全。也很辛苦的,甚至有生命危险的,我们这里就有辅警抓罪犯而牺牲的。当然,如果他们违法,也是可以举报他们的。我们是法制国家,执法的人犯法也没有豁免权。

仅就我知道的发表一点意见,不对之处还望海涵。

法司徒Festo

2017年09月13日

对于部分网友的语文水平表示堪忧,语文水平过关的朋友可以看看评论里面各种出丑的嘴脸,我也就是呵呵了……恐怕连文章都没看,直接就说我为联防队洗地,而且还有说我的观点是“联防队员有权收款,就有权打人”,这种语文水平我就想问问,你们的小学毕业了么?

目前在网络上,只看到中通快递的单方面表述,公安部门也没有就事件进行进一步的披露,所以以下分析仅建立在当前所了解到的信息基础上,对于日后可能发生的反转会另行发文回答。

2017年9月12日07:26中通快递官方微博发布了一则声明:

声明指出,中通快递集团郑州市郑东新区四部网点快递员刘某某遭歹徒持刀砍伤,同时根据该份声明,我将事件的时间点罗列如下:

  • 2017.9.10,贾岗社区联防队向郑东新区四部网点勒索现金3500元;

  • 2017.9.11下午14:50,贾岗社区联防队再次到网点闹事,殴打多名快递员;
  • 2017.9.12下午15:20,贾岗社区联防队又纠集14名不明身份人员,持棍棒、刀具来到网点,造成网点一方10名人员遭受殴打,其中刘某某被砍伤。
  • 现场经报警处理后,双方混战结束。

在这起事件中,有可能涉及的罪名分别有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等,具体如何定性,应当区分一下关键问题方可确定:

1. 联防队员向网点试图索取的3500元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2. 贾岗社区联防队员是否以社区的名义向快递网点索取现金?

3. 事件发生时,快递网店一方的其他人员是否存在过激行为?

分别来说:

1. 联防队员向网点试图索取的3500元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这个问题属于事件的关键焦点问题,它的意义在于收取现金的行为是否合法,即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在于非法占有还是进行执法。

如果:

  • (1)联防队员试图收取的3500元现金是社区依法应当向门市店铺收取的合法税费:

则联防队员在斗殴行为发生之前的催收行为即告合法(假设联防队员依法取得了行政授权),快递网点应当依法依规支付相应的税费,否则可能构成阻碍执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在此情况下,联防队员和快递网点之间在斗殴行为发生前的行为,属于执法过程中的纠纷,应当依照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尚不足以到达刑法调整的程度;而当后续斗殴事件发生后,由于联防队员纠集人手持棍棒和刀具到达现场,双方互殴行为再次升级,此刻联防队员的行为就已经超出了合法范畴,应当定性为聚众斗殴的犯罪,且为持械聚众斗殴,如果快递员刘某某的伤情经鉴定属于重伤以上程度,则持刀砍伤刘某某的行为人则依法应当转化为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其他人员,包括快递网点一方的人员,均应当依照聚众斗殴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注:

  • 涉及刑事罪名: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292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234条第一款: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2)联防队员试图收取的3500元现金系非法的取财行为:

此种情形的前提为:

该项费用的收取缺乏法律法规的许可,同时贾岗社区和联防队均未取得该项费用的行政许可授权。

在此情况下,联防队员向快递网点索取的现金3500元即为非法财物,由此推断其主观目的很容易符合“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再结合其客观的行为,其通过人员威慑,以威胁、胁迫等手段,迫使网点人员向其交付现金,符合抢劫罪的主客观要件,可能会构成抢劫罪,其中后续纠集14名其他队员的行为,或可构成抢劫罪的持续行为,或可单独构成聚众斗殴罪,但从司法实践来看,更倾向于定性为抢劫罪的后续行为,即将涉事的联防队员主事人员依照抢劫罪主犯认定,对全部的犯罪结果承担刑事责任,而其他普通参与人员依照抢劫罪的从犯予以认定。

  • 涉及刑事罪名:抢劫罪

《刑法》第263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2. 贾岗社区联防队员是否以社区的名义向快递网点索取现金?

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在收取费用系合法税费的基础上,联防队员的行为是否符合行政许可的规定?

  • 如果:

贾岗社区的联防队员以社区的名义进行催收,则其行为在法律上合法、有效,快递网点应予配合,关于此情形下的法律关系参照上述第1条第(1)点的分析讨论;

  • 如果:

贾岗社区的联防队员未取得行政许可,但且为社区合法税费进行催收,则快递网点有权拒绝联防队员的催收要求,同时此时由于联防队员的主观目的在于催收税费,并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因此双方的行为仅在斗殴行为发生之后进行讨论,其涉及的行为认定参照上述第1条第(1)点进行讨论;

  • 如果:

贾岗社区的联防队员未取得行政许可,且其为自己私利索取财物,则构成抢劫罪,具体行为分析参照上述第1条第(2)点。

3. 事件发生时,快递网店一方的其他人员是否存在过激行为?

这个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案件的定性,而主要在于对于行为的量刑方面,即斗殴事件的引发是否包含快递网点的过激因素。

如果斗殴行为的发生系快递网点人员主动进行并导致的进一步行为发生,则可以认为对于事件的发生,快递网点一方具有过错,同时双方的不同行为,均对相对方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但该影响在司法实践中仅属于酌定的情节,其考量幅度在于法官的自由心证,在此不做过多阐述。

除此以外,在文章的最初,除抢劫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等三罪名已经进行讨论以外,还列举了寻衅滋事罪和敲诈勒索罪,因我个人认为,在本案件中,双方行为并不符合该二罪的要求,故不进行阐述,具体理由如下:

1. 联防队员的行为不能单独构成寻衅滋事罪:

这里的寻衅滋事,主要体现在斗殴行为发生之前,联防队员强拿硬要他人钱财的行为,此种情形的前提条件在于联防队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的催收,与上文关于抢劫罪的论述相同。

在不考虑后续暴力、威胁等情况之下,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表现和抢劫罪具有相似性,寻衅滋事罪包含强拿硬要公司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抢劫罪同样包含类似行为特性,但在本案中,联防队员后续实施了暴力手段,其行为更符合抢劫罪的客观行为要件,因此不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罪,而更应当认定为抢劫罪。

  • 涉及的罪名:寻衅滋事罪

《刑法》第293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2. 联防队员的行为不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虽然同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索取他人的合法财物,并且伴随着威胁、胁迫等手段,但敲诈勒索罪包含一个前提,即行为人以被害人所不愿为他人所知的信息(该信息不论是否合法的信息),利用被害人的恐惧和惊慌达到取得财物的目的。

但在本案中,网络所披露的情况来看,快递网点并没有相应的信息掌握在联防队员的手中,因此并不能认为联防队员持有相关“秘密”进而勒索财物,故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 涉及罪名:敲诈勒索罪:

《刑法》第274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不论上述何种情形,作为联防队员一方,应当是维护和保障社会秩序和社会治安,只有对于危害治安的行为才允许使用暴力手段予以制止,但本案中针对快递网点的行为,则明显有违此初衷,如果最终查明快递网点并无违法行为出现,则贾岗社区联防队,包括贾岗社区和当地政府部门,有必要对自己的执法态度进行一次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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