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制台、抚台、臬台、藩台、道台、府台、学台各是什么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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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城居士

2020年06月05日

制台,也叫制军,是总督的雅称,清代为正二品大员,相当于今天的大军区司令员,但也监管行政。

抚台,就是巡抚。巡抚在明朝是个派出机构,清朝逐渐固定了下来,驻扎在本省城内,负责一省的全面工作,二品官,相当于今天的省委书记,需要注意的是,清代早期河北有巡抚,驻真定府,后来废除后就没有了。

臬台,就是按察使的雅称,清代一省的司法总负责人,类似于今天的省政法委书记。

藩台,就是布政使,一省的主要行政长官,负责民政财政等方面,类似于今天的省长。

道台,道员的雅称,道是明清的一个特殊行政区划,介于省和府(地级市)之间的一个巡查机构,有负责监查的分巡道,有负责盐政的盐道等等。类似于今天的巡视员。

府台,就是知府,一个府的最高行政长官,类似于今天的市委书记。知府在当时雅称还有有太守、郡侯等。

学台,就是学政。一般由中央官员充任,主管一省的教育工作,主要负责地方上的考试、生员的考核等。

除此之外,还有州的长官知州,县的长官县令。府县的行政副职、属官还有同知、州同、照磨、推官、经历、县丞、主簿等,教育类的教授、教谕等。

史论纵横

2020年09月06日·优质历史领域创作者

制台、抚台、臬台、藩台、道台、府台、学台是清代地方官员的尊称,把这些官员搞清楚了,对清朝地方官僚系统会有一个大概的认知。

但是清代地方系统最为复杂,在不同时期,官僚制度变化挺大,本文竭尽全力给大家来了一个全面的概况性介绍,有问题的地方,也请多多包涵。

制台,就是总督,正二品官员,加兵部尚书衔可达从一品

总督是清代掌管地方一省到多省的地方行政大员,官方叫法应该是总督,但是下属为了表示敬称,通常称其为制台,其他地方官员也都被尊称为各种台。

总督的主要职能是“掌治军民,总制文武,察举官吏,修饬封疆”,通常说的封疆大吏就是总督了,在地方的影响力是相当大的。

清朝中期总督体制稳定的时候,设有直隶总督、两江总督、两广总督、湖广总督、四川总督、闽浙总督、云贵总督、和陕甘总督八个总督,清朝末期设置东三省总督,号称九大总督。

在清朝中前期的总督主要掌管行政,到太平天国运动后,总督逐渐掌握军权,逐渐有了与中央分庭抗礼的资本。

抚台,就是巡抚,从二品官员,加兵部侍郎衔可达正二品

抚台也是巡抚的尊称,是一般掌管一省的事务,大家可能会认为清廷是一个省设置一个巡抚,其实并不是这样的,清代大概有十二名左右的巡抚,远远低于省份的数量。

主要原因是,大多数情况下是在总督掌管多省的行政辖区内,总督驻地的省份不设置巡抚,在非总督驻地的其他省份设置巡抚,我们简称为督抚不同城(大多数情况下这样)。

所以,巡抚与总督之间的关系其实是很微妙的,是清代统治者防止地方某一行政长官权力过大而采取的钳制方案。

正因为如此,巡抚虽然品阶比总督低,但是并不是上下级的关系,而是同时对中央负责。

清代督抚制度小结

督抚制度是清朝统治地方最重要的官僚系统,清政府虽然让督抚互相牵制,但是还是不放心,前期并未将军权全部放到督抚手中,比如八旗的将军制度和绿营的提督制度,这两套军政系统都是与督抚制度并行,并且互相牵制的,一直到太平天国运动时期,八旗和绿营垮台,督抚才彻底掌握地方行政大权。

当然,清朝统治时期,极少发生地方政府反叛中央的情况,主要原因并不局限与此,在具体管理地方政务当中,又设立布政使、按察使、学政来负责具体事务,虽然对督抚负责,但是都有直接上奏中央的权力,尤其是学政更是受中央直接委派,类似钦差身份。

下面再来将布政使、按察使、学政这掌管地方的“三驾马车”。

藩台,就是布政使,从二品官员,全省行政和财政

藩台也就是布政使,是仅次于巡抚的地方行政官员,在清朝之前督抚没有成为专职官员前,布政使就是地方最高行政长官。

虽然在级别上跟巡抚一样都是从二品,但是二者是明确的上下级关系,因为巡抚都会加兵部侍郎衔变成正二品,真遇到未加衔的从二品巡抚,二者在品级上真就差不多。

当然,具体还是在职务上,在清代督抚成常设官职后,布政使成为督抚的属官,负责一省的财赋和人事等行政事务,相当于行政和财政两个口,实际权力大得很!

臬台,就是按察使,正三品官员,负责全省司法体系

臬台也就是按察使,和布政使都是督抚的属官,虽然是正三品官员,但是具体工作很重要,那是负责全省治安、司法乃至刑狱的全部相关工作。

实际权力比现在的公检法加到一起还要大,因为古代没有警察维持治安,需要依靠军队来实现很多事情,所以按察使能够指挥一部分的绿营。

古代不是法制社会,官员之间经常发生矛盾,谁的手里有兵,谁就牛啊!

当然,臬台在地方司法实践当中,也有重大的影响力,基本打大官司,后来都要臬台来定,在清末四大疑案“杨乃武与小白菜案”中,两个人在地方政府因为屈打成招,浙江臬台认为其中有问题却并没有推翻重审,最后也受到牵连。

学台,就是学政,没有固定品级,掌管一省教育科举

学台是学政的尊称,学政全称为“提督学政”,是清代地方文化教育行政官员,与布政使和按察使同是地方官僚体系的三驾马车,甚至比前二位还要高一点。

很多人可能认为一个管教育体系的官员有什么了不起的,竟然比掌管财政、司法的布政使和按察使还要牛叉?

学政虽然没有固定品级,却是皇帝亲自委任的,有钦差的身份,本身就是京官(翰林院系统的),只有科举考试的时候,才到地方去主持考试,地方官见了自然是溜溜的。

曾国藩在当京官的时候,最大的美梦就是到地方就主考,地方官会以一些名义给主考官几千两银子。

在他编练湘军之前,朝廷安排曾国藩到江西去主持乡试,结果赶上自己母亲过世,按照清代的规矩,官员父母去世的时候,官员要守孝,但是曾国藩又想要江西官场的孝敬,特地不发丧,等到了江西地界收了钱,然后再跟朝廷请求守孝。

学政之所以在地方有面,除了“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思想因素,更重要的是,学政不仅负责科举这种古代读书人最大的事,就连生员犯了罪,也都直接绕过按察使由学政来负责审理,而生员在赋税问题上也有诸多特权,这是布政使也管不着的。

清朝时期,生员数量接近百万,全部由学政掌管,可见学政体系有多牛了。

清代省级行政机构小结

从上面的官员介绍,大家应该可以看出,督抚制度下,总督和巡抚是地方名义上最高长官,布政使和按察使、学政是督抚的属官。

但是实际上,学政是直接对朝廷负责,布政使和按察使也有向中央直接汇报的权力,很大程度上,也是对督抚的一种监视。

当然,督抚与布政使、按察使、学政五人,基本构成了清代地方行政机构中省一级的领导班子,职务有重叠,关系很微妙。

归根结底,这都是省一级的官僚体系,与此相对应的是,地方其他一级的官僚体系。

道台,就是道员,正四品上下,介于省府之间,职责不固定

清朝地方管理体系分为“省—府—县”三级,上面讲的都是省一级的,在省一级之下,其实就应该讲府了,但是清代的三级地方官僚体系并不完全,在省府之间又夹了一个道台衙门,掌管为道员,尊称为道台。

其实,设置这个道台,也是清廷对地方官僚体系的一个分权制衡,担心总督、巡抚职权过大,将一些关乎国计民生的职权单独划出,派道员专门负责,比如粮道、河道、驿传道等。

在清朝之前,这是由布政使下面的参政和参议的官职干的事,清朝之后,给拔了出来,也有直接向皇帝密奏的权力。

在级别上,道员表面上是正四品官员上下,由于有密奏的权力,在有些地方的特殊道员,甚至可达到二品的品阶,完全可以与省级官僚分庭抗礼。由此可见,清廷为防止地方造反,究竟设置了多少道“保险”。

府台,就是知府,从四品,是地方行政官僚中层干部

通过对省一级的官僚系统介绍,大家应该能够看出,清朝地方官僚设计的“精华”部分全是围绕着省级行政权力绕圈圈,真正到知府一级的时候,已经不在中央直接控制范围内了。

换句话说,道员能够直接向中央密奏,这在清代之前是很难发生的事情,清朝办到已经很不容易了,但是要直接过问知府一级的具体事务,那是相当困难的。

当然,这并不表明知府的日子就好过,由于在省一级的官员中,清朝加持了太多的杠杆,最后都是需要知府一级的衙门来完成,这就导致知府遇事,像分类垃圾一样先归拢归拢,生员方面的当然是报告学政,赋税、人事调动报告布政使,司法方面报告按察使等等。

为了能够顺利交差,自然免不了上泡,由于有着更加综合的权力,知府贪赃枉法起来更是容易,所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就是如此的豪横。

在知府下面,还有知县一级的官员,代表了清政府能够有效统治的最底层行政机构,平均在七品左右,对知府负责。

全篇总结

综合起来,清朝的地方官僚系统设置的十分精妙,通过这一套制度,把地方官员拿捏的死死的,但是这里面也存在一个问题,明明很多事情一个官员就能做的事情,偏偏要用一大堆的官僚来掣肘,结果就是整体办事效率极低。

在如此低效率的行政官僚体系下,却依然缺乏监管,导致地方官员往往“打成一片”,形成官官相互的局面。

饭圈剧集社

2020年10月10日

制台、抚台、臬台、藩台、道台、府台、学台,这些都是清代对部分地方官员的尊称,涉及到上至省,下至府的地方主官。可以说,若是了解了这些官职,基本也就了解了清代的地方官制大概的模样。

制台

清代,将统辖一省或数省行政、经济及军事的长官称为“总督”,尊称为“督宪”、“制台”、“制军”等。首先,总督这个官职本身的品阶为正二品,但因总督职责重大,对清朝稳固地方的统治尤为重要,所以当时清代往往会额外给予担任总督的官员一些其他的官职,以此让他可以更加顺利的节制地方。如此,有时就会出现任总督者会被授予一些比总督这个官职的品阶还要高的官职,因此清代任总督者,他的品级有时往往就会高于正二品,可能是从一品,甚至是正一品

康熙三十一年,定总督加衔“由各部左、右侍郎授者,改兵部左、右侍郎;由巡抚授者,升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即六部左右侍郎升总督者,加授兵部左或右侍郎衔;巡抚升总督者,加授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此时,因总督所加之职皆为从二品或正三品衔,所以此时任总督者,他的品阶不会有超出二品的变化,是为正二品。



乾隆十三年,定“大学士兼管总督者仍带原衔”,即允许在大学士外任总督时,带大学士衔。这时,总督的品阶开始有了变化,因大学士为正一品或从一品官职(三殿三阁大学士为正一品,协办大学士为从一品),因此此时若是官员以大学士的身份任总督,那么他的品阶就不是正二品,而是从一品,甚至是正一品。

乾隆十四年,定总督加衔“改授右都御史衔,其兵部尚书衔由吏部疏请定夺”,即无论何职升迁至总督,俱授都察院右都御史衔,若要加授兵部尚书衔,则需特恩。因此时任总督者会被加授从一品都察院右都御史或兵部尚书衔,所以此时任总督者,他的品阶就为从一品。

嘉庆十四年,定总督加衔“以二品顶戴授者兼兵部侍郎衔,俟升品秩再加尚书衔”,即二品顶戴以下官员升至总督后,则加授兵部侍郎衔,若日后要升,则加授兵部尚书衔。此时,因嘉庆定二品以下官员升总督者,一般加授兵部侍郎衔,由此此时任总督者也就多为正二品。

综上所述,清代任总督者,其品级是根据其所加之官职而定的。正常情况下,因总督职务的特殊,任总督者都会有加衔,但是因总督所辖地区有轻与重之分,皇帝对任总督者也有信与不信之分,所以每个地区的总督其所加之官职的品级也是不一样的。

而据《清史稿》可知,有清一代,自雍正元年始,九位地方总督被明确规定会加从一品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衔的,只有东三省总督、两江总督、陕甘总督这三位总督,其他六位总督则未有定制,一般只加授兵部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至于为何只有东三省、两江、陕甘总督会加衔从一品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衔,主要是因其所处的位置对清廷而言,尤为重要。东三省是清朝的龙兴之地,是命脉所在;两江是清朝的赋税重地,全国三分之二的赋税出自两江;陕甘是清朝的边疆要地,清朝所面临的外患,基本都在陕甘边界。



当然,无论总督是正二品,还是从一品或正一品,他都是清代地方上地位最高,权力最大的官员。“掌釐治军民,综制文武,察举官吏,修饬封疆”,清代的总督是一省或数省的最高行政、经济及军事的长官,比如两江总督,他就是统辖江苏、安徽、江西三省的最高长官;四川总督,他就是四川的最高长官。当时,地方上至巡抚、提督,下至知县、千总,无论是文官,还是武官,总督都有权节制,可谓是真正的封疆大吏。

除此,有些总督更会兼任所驻省份的巡抚一职,直接管理一省的军政、民政、赋税、科举、刑狱、盐漕和粮饷等事务,比如四川总督兼任四川巡抚、闽浙总督兼任福建巡抚,而这些兼任巡抚的总督,其权力就更是大。

抚台

清代,将统辖一省行政、经济及军事的长官称为“巡抚”,尊称为“抚台”。首先,巡抚品阶为从二品,但同总督一样,自雍正元年始,巡抚也会有额外的加衔,且也会因加衔升至比从二品高的品阶,升至从一品

雍正元年,定巡抚加衔“由侍郎授者,改兵部右侍郎兼右副都御史衔;由学士、副都御史及卿员、布政使等官授者,俱为右副都御史;由左佥都御史或四品京堂、按察使等官授者,俱为右佥都御史”,即由侍郎升巡抚者,加兵部右侍郎兼右副都御史衔;由学士、副都御史及卿员、布政使升巡抚者,加右副都御史衔;由左佥都御史或四品京堂、按察使等升巡抚者,加右佥都御史。

乾隆十四年,定巡抚加衔“不由侍郎授者,俱兼右副都御史;其兵部侍郎衔,疏请如总督”,即只要不是由侍郎升至巡抚的,其余皆加授右副都御史,同时根据其所辖之地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是否要加兵部侍郎衔。



同时,自乾隆开始,清廷会在一些比较重要或是需特别关注的省份,加该省巡抚从一品提督衔,如嘉庆八年,安徽巡抚加提督衔;乾隆八年,山东巡抚加提督衔。因此,这些加了提督衔的巡抚,他的品阶就变为从一品。

清代,巡抚是地方上除总督外,地位最高、权力最大的地方主官。“掌宣布德意,抚安齐民,修明政刑,兴革利弊,考覈群吏,会总督以诏废置”,巡抚执掌一省的军政、民政、刑狱、吏治、盐漕、赋税、科举和粮饷等事务,可节制自布政使、提督以下的全省官员。

同时,需注意的是,总督虽可节制巡抚,但巡抚同样也可以节制总督,总督、巡抚皆有直接向皇帝单独上奏的权力,两者并非是上下级关系,而是相互牵制,又相互监督的关系。想来也是,清廷肯定是不容总督在地方一家独大的,继而威胁到中央朝廷对地方的统治的,肯定是会再找一个人去牵制总督的,由此巡抚能钳制总督也就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

臬台

清代,将主管一省刑法的长官称为“按察使”,全称“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尊称为“臬台”。

按察使品阶为正三品

按察使一职,由宋代提点刑狱演变而来,相当于现在的省级公、检、法机关,是为一省司法长官。

清代按察使掌“振扬风纪,澄清吏治。所至录囚徒,勘辞状,大者会藩司议,以听於部、院。兼领阖省驿传。三年大比充监试官,大计充考察官,秋审充主稿官”,主管一省刑名按劾,并带有监察地方官,澄清吏治之责,同时会试时充任监试官,监督会试公平的进行;大计(对地方官进行考核,每三年举行一次)时充任考察官,对地方官员的政绩进行考核;秋审(清代死刑案件的复核制度)时充任主稿官,负责拟定判决文书事宜。

藩台

清代,将主管一省财赋和人事的长官称为“布政使”,全称为“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尊称为“藩台”。

布政使品阶为从二品

布政使一职,源于明代。明洪武九年(1376年),朱元璋撤销行中书省,而后在全国各地陆续置十三个承宣布政使司,由它们总领全国府、州、县,每司设左、右“布政使”各1人,与按察使、都指挥使分掌一省民政、司法、军事,合称三司。



清代延续明制,由布政使主管一省财赋和人事,与按察使同为一省的行政长官。布政使掌“宣化承流,帅府、州、县官,廉其录职能否,上下其考,报督、抚上达吏部。三年宾兴,提调考试事,升贤能,上达礼部。十年会户版,均税役,登民数、田数,上达户部。凡诸政务,会督、抚议行”,布政使的职责,首先负责承接上级指派的政务、法令,将其宣达到各府、厅、州、县,并督促其贯彻实施。其次管理府、州等各级官员,按期发放俸禄,考核其政绩,并将考核结果上报督抚。再是征收全省各地赋税,负责财政收支,统计全省各府户籍、税役、民数、田数等民事内容,将其上报户部。

学台

清代,将主管一身科举和教育的长官称为“学政”,全称“提督学政”,尊称为“学台”。

学政是没有品级的,带原衔品级

清代,学政非正式官职,只是临时性官职,类似于钦差,三年一任。“提督学政,省各一人。以侍郎、京堂、翰、詹、科、道、部属等官进士出身人员内简用”,清代的学政主要是从各部院侍郎(从二品),京堂(大理寺、通政司、光禄寺、鸿胪寺、太常寺、太仆寺等,为三或四品京官),翰林院修撰编修侍读侍讲(五或六品),科(都察院六科给事中,正五品),道(都察院十五道监察御史,从五品),各部院郎中(正五品)等两榜进士出身(非进士出身不得任学政)的官员中选拔而出。



因此学政的品级不固定,有可能是二品,也有可能是五品,甚至是六品,比如清乾隆名臣纪晓岚,他当时就是以五品翰林院编修的身份,前往福建担任学政。

清代学政“掌学校政令,岁、科两试。巡历所至,察师儒优劣,生员勤惰,升其贤者能者,斥其不帅教者。凡有兴革,会督、抚行之”,学政的职责,首先是主管一省的文化教育事务,当时只要是所在辖区有关教育的事情,学政皆有权管辖,比如儒学的管理,儒生学额的制定,儒学教授的升降等等。

其次,负责岁、科两试,清制定“各省学政一任三年,到任后第一年举行岁试,第二年举行科试”,童生通过岁试即可为秀才,岁试前三名可直接参加二年后举办的乡试,剩余则需参加科试,考试合格者方可继续参加乡试。再是巡视所在省的府州县,考核当地儒学的生员和教授学习、教学情况,好则奖,坏则惩。

道台

清代,将介于省(巡抚、总督)与府(知府)之间的地方长官称为“道员”,尊称为“道台”。

道台品阶为正四品

清代道员的职掌颇为复杂,或专责某事,或作为布、按副使。专责者有督粮道或粮储道(负责督运漕粮),简称粮道 ;管河道和河工道(负责河务),简称河道;盐法道或盐巡道(负责盐务),简称盐道。海关道(负责监督海关),简称关道等等。这类专职某事的道员,多数不单独设置,而是由当地同品级的官员兼任。

作为布、按副使有分守道(由布政参政、参议改置而来)和分巡道(由按察副使、佥事改置而来)。



分守道,最初只是布政使派驻于一府或数府,协助其执掌该地区钱谷,督课农桑,考核官吏的佐官。但是,在乾隆、嘉庆二帝的重用下,分守道不但拥有此前只有督抚才有的密折封奏权,还被加兵备衔,负责节制所辖地区的军队,自此之后分守道逐渐成为介于省与府之间的地方长官,掌一府或数府军政事务。

分巡道,同分守道一样,最初也只是协助按察使监督﹑巡察其所属州、府、县的司法和吏治等方面的情况,但是经过乾隆、嘉庆二帝的重用下,分巡道也逐渐成为介于省与府之间的地方长官,掌一府或数府军政事务。

府台

清代,将主管一府(相当于现在的市)行政、经济及军事的长官称为“知府”,尊称为“府台”。

知府品阶从四品(初正四品,乾隆十八年改从四品)。

清代知府“总领属县,宣布条教,兴利除害,决讼检奸。三岁察属吏贤否,职事修废,刺举上达,地方要政白督、抚,允乃行”,掌一府之军政令,总领数县,凡宣布国家政令、治理百姓,审决讼案,稽察奸宄,考核属吏,征收赋税等一切政务皆为其职责。

以上即为制台、抚台、臬台、藩台、道台、府台、学台的大概介绍。这些官员皆为地方主官,或掌一省或数省军政事务,或掌一府或数府军政事务,或掌司法事务,或掌经济事务,或掌教育事务,总之皆为地方高官。

净水如心

2020年11月20日

凡是喜欢历史,或者看过清代官场小说《官场现形记》、《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儒林外史》等的读者基本都明白这些。下面分别说一下制台、抚台、臬台、藩台、道台、府台、学台的情况。

一,制台

制台,是清朝总督的尊称。因为有直接管理军队的职权,因此,也有下属官员直接尊称他们为制军、大帅的。

总督一职,从明代开始设置。据说,一开始的时候,属于临时差遣,有管辖地方与管辖专务的不同,如总督某处军务或总督漕运等。

到清代的时候开始,正式成为一个固定的官职,总督地方最高长官,有的管辖一个省,有的管辖二到三个省。总理军、民要政,一般情况下为正二品官。如果是加兵部尚书衔,便是从一品。因此,总督一般是从一品到正二品。事实上,总督兼兵部尚书及都察院右都御史衔,已成清朝定例。

此外,另有河道总督、漕运总督,专管河道或漕运事务。

在官场中,一般说的总督,是指管理一省或几省大权的官员,通称为“制军”、“制台”,尊称“制宪法”,省称“督”。最早与布政使、按察使合称“三大宪”。后来,布政使、按察使成为总督的下属官员。

在清朝地方长官里,总督(制台)是很大的官职,而且全国只有九个总督。比如清朝的直隶总督、两江总督、闽浙总督、湖广总督、两湖总督、陕甘总督、四川总督、云贵总督、东三省总督。

过去说的封疆大吏,一般就是指制台(总督),类似于唐宋时的节度使。不过宋朝节度使,慢慢成了虚衔。

二,抚台

抚台,是巡抚的尊称。

由于有很多文学作品反映清朝的官场情况,受其影响,现在大多数人或许认为“巡抚”这一官职是明清时代的产物。

其实不然,“巡抚”之名,早在南北朝的时期就已经开始出现了。南北朝时,巡抚就已经初步具备了军事与民事这两项职能,时有派遣巡抚出巡边镇及赈灾抚民的情况。

到了唐代,正式设立巡抚为职官,并改巡抚为“巡抚使”。武则天时期,狄仁杰以冬官侍郎,任江南巡抚使。不过,在唐代只有三个人担任过巡抚使。到了宋代,巡抚使制度日趋发展,“巡抚”一词开始常常见诸于史籍,为明清时期巡抚制度的完善奠定了基础。

清代的巡抚,就是一个省的最高行政长官,从二品。若加兵部侍郎衔,则为正二品。

三,臬台

提刑按察使的代称、尊称。唐初仿照汉朝的刺史制设立按察使。按察使的主要任务是,赴各道巡察、考核吏治,主管一个省范围的刑法之事,相当于现代的省级公、检、法机关,由宋代提点刑狱演变而来。

清朝时,这个官职已经固定了下来,就是掌管一省的司法、监察以及驿传事务,比藩台(布政使)低一级,正三品,是总督、巡抚的下属官员,由巡抚任命。

四,藩台

布政使的代称、尊称。相当于各省巡抚的副职,犹如后来的副省长。

明朝时,藩台掌管一省的财政、民政。明初,沿袭元朝制度,于各地置行中书省。后来,撤销行中书省,以后陆续分为十三个承宣布政使司,全国府、州、县分属之,每司设左、右“布政使”各1人,后因军事需要,专设总督、巡抚等官,都比布政使职位高。

清朝时,正式把布政使定为总督、巡抚的下属官,专管一省的财赋和人事考核、任免。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后,每省设布政使一员,从二品,由巡抚任命。

藩台的权力和工作如下:1、接受上级指派的政务、法令,传达到各道、府、州、县。督促其贯彻实施。2、管理道、府、县等各级官员,按期发放俸禄,考核政绩,上报总督、巡抚。3、负责征收全省各地赋税,负责财政收支。统计全省各道、府、县户籍、税役、人口数、田亩数等民事内容。4、对各道、府、县官员考试。

除此以外,一般的各省设有三个衙门,分别是承宣布政使、提刑按察使、都指挥使,品级不同。都指挥使负责指挥军事,很少参与地方政治,故很少提及。

在清代,藩台(布政使)尽管是抚台(巡抚)的副职,但实权很大,清末地方上所谓的卖官鬻爵,主要是由藩台衙门实际操作。

《官场现形记》第4回“白简留情补祝寿 黄金有价快升官”:

且说这位藩台大人,自从改定章程,划一不二,却是“臣门如市”,生涯十分茂盛。内中便有一个知县看中一个缺,一心想要,便走了藩台兄弟的门 路,情愿报效八千银子。藩台应允,立时三面成交。正要挂出牌去,忽然院上传见,赶忙打轿上院。护院接见之下,原来不为别事,为的是胡巡捕当了半年的差,很 献殷勤,现在护院不久就要交卸,意思想给他一个美缺,无非是调剂他的意思。不料护院指名所要的那个缺,就是这位藩台大人八千两头出卖的那个缺。护院话已出 口,藩台心下好不踌躇。心想:“缺是多得很。若是别一个还好,偏偏这个昨天才许了人家,而且是现银交易。初意以为详院挂牌,其权仍旧在我,不料护院也看中 是这个缺,叫我怎么回头人家呢。”

对于藩台卖官的事,制台(总督)、抚台(巡抚)两位上司,一般都是睁一眼、闭一眼,假装不知道。当然,藩台卖官所得,也不可能一个人独吞,制台、抚台都会有好处。假如制台、抚台个人收了某位候补官员的钱,也会给藩台通气,藩台自然明白其中的意思。因为不管是制台,还是抚台,都得经过藩台衙门,才能任命某人官职。由藩司衙门挂牌,就像现在的任命公示。所不同的是,只要公示出来,就算任命了。比如“命某某人署理某某职位”,这是清代官场程序。

五,道台

清朝的道台是巡抚(省)与知府(市)之间的地方长官。

在清朝时期,道台也叫做道员,在清朝初期的时候,道台的官职品级不定,到了乾隆十八年的时候,才把道台的官阶品级统一定为正四品。那时,在各省都设有道台这个官职,有专门监管一省粮食的督粮道台,简称粮道,也有负责河工修建的道台,叫河道。道台这个职务,大多时由一个地方的长官兼任,比如驿传道、海关道、屯田道和茶马道,一般都是由当地相同品级的官员来兼任。

总之,道台,就是协助总督、巡抚及藩台、臬台等长官监督、管理下属地方政务。由藩台(布政使)派出的道台,叫守道;由臬台(按察使)派出的道台,叫巡道,两者合称巡守道。此外,还有按照专门行业、领域划分的道台,比如粮道、盐道等。

道台,原先是个临时性派遣官员,到了清朝乾隆十八年,才将道台正式设置为一级地方行政长官,正四品。

六,府台

知府的代称、尊称,州府行政长官。州府掌管一府之政令,管辖所属各县,宣布国家政令,治理一府之百姓,审结讼案,考核所属各县长官,征收赋税钱粮等,都是其职责范围之事。知府,类似于现在的市长。

七,学台

学台,是指国子监与国子学合一,清代国子监沿袭明制设立的一个专门管理一省教育事业的最高长官。也称学政,或督学使者,别称学台。

八,关于上述官员的品级

上述制台、抚台、臬台、藩台、道台、府台、学台各官员里,制台无论是品级,还是权力、管辖范围,无疑都是最大的。

制台(总督),按照清制,是从一品到正二品。不过按惯例,都加兵部尚书衔,为从一品。

抚台(巡抚),按照清制,是正二品或从二品。不过按惯例,都加兵部侍郎衔,为正二品。

藩台(布政使):从二品。

臬台(按察使):正三品。

府台(知府):从五品。

道台:正四品。

学台:学台的品级不好揣测,一般由上面指派。原来是什么级别,下来以后,品级一般不会改变。也有从地方上学界影响特别大的人物里产生,这样的人尽管影响力非常高,但品级一般也就不会太高。

九,特别说明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各省总督(制台)、巡抚(抚台)、布政使(藩台)三者的关系。无论从品级上看,还是从职位上说,总督大于巡抚,这是肯定的;总督有节制巡抚的权力。但这个“节制”二字很有意思,理解为管辖、领导也可以,但无论是总督,还是巡抚,都是由中央政府直接任命的。二者的关系历来就非常复杂、微妙。在清朝,巡抚一般对总督都比较尊重,视为上级。但这种尊重,是建立在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基础之上。因为,无论是总督,还是巡抚,都有直接上书皇帝奏事的权力。

而布政使(藩台),相当于巡抚的副职。是巡抚直接任命的官员。在行政上,尽管从属于总督、巡抚,但直接受巡抚领导,总督很少直接给布政使下达命令。假如总督给布政使下达的命令不损害任何人的利益,布政使也会乖乖执行;如果总督下达给布政使的命令损害了巡抚和自己的利益,布政使一般便会“打太极”,阳奉阴违,口是心非,表面上毕恭毕敬,但实际上不一定会真的执行。

因此,在地方上,总督和巡抚各有各的衙门,在平时基本上都能够相安无事,和睦相处。矛盾之处在于,巡抚掌管地方行政大权,总督比巡抚官位高、品级大,自然有时也想在财政、赋税上捞上一把,这就和巡抚的职责范围难免发生一些冲突。但专门落实管理财税、人事任免的布政使(藩台)却是由巡抚任命的自己人,因此,总督想要强制性地在财税方面插上一脚,也是不太容易的。

然而,如果是和平年代,为了大家和平相处,不生事端,巡抚们一般也都不愿意和总督发生直接冲突,毕竟“官大一级压死人”,人家比自己职位、品级都高。故此,巡抚们一般也不会“得了便宜卖乖”。为了平衡关系,不至于把关系闹僵,巡抚们都会在“岁例”(好处)上给总督孝敬一份,以求得大家相安无事。

假如是在战乱时期,总督由于是“大帅”,有直接管辖军队的职权,巡抚都会乖乖地听命于总督。毕竟“印把子抵不过枪杆子”。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或许也是朝廷有意安排的这种局面,意在相互牵制、掣肘,避免有些地方官员权力太大,在地方上做大做强,尾大不掉,形成法外之地。

伯虎42

2020年09月04日·优质历史领域创作者

清代官员称谓,在中华历朝历代里,都算是特别的存在,官场内外,恭敬奉承用语层出不穷,自地方府、道以上,至大学士、六部九卿,都用“大人”称谓,而州、县清明管,则称呼“老父母、大老爷”,或者尊称“老父台”。地方有身份的士绅称巡抚、两司、府、道等官位“老公祖”。武官方面,绿营提督称“军门”(提台),有时总兵、副将资历深者也会被尊称“军门”,副将以下有品级武将一律称“大人”(总兵尊称镇台、副将尊称协台)。而在清前期之前,“大人”两个字,是用来称呼自己的父母以及直系尊长的,明代之前的官场上,一般没有直呼某官员为“大人”的习惯(那相当于当面叫爹)。

清代官员称谓中的制台、抚台、臬台、藩台、道台、府台、学台,其实都是对各级官员的尊称和谄谓,不是正式的官职名称,下面详细阐述这些尊称背后所对应的真正官职。

一、制台:即清代总督的尊称。

总督之职设立于明代,正统六年(1441年),大明讨伐云南麓川地方土司,文臣、兵部尚书兼大理寺卿王骥总督军务,负责统管出征。这也是“总督”一职,第一次出现在官员头衔中。至清朝初立,承明制,继续设立总督。初期因全国尚处于战乱中,所以总督的设置及辖区比较繁琐混乱,员额并不固定。直至乾隆三年(1738年),朝廷合并福建、浙江两总督为闽浙总督,这才形成了:直隶、两江、湖广、四川、陕甘、云贵、两广、闽浙等八大总督的定制局面(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东三省总督设立)。

清代,总督本官品级为正二品,不过基本上都按例加兵部尚书、右都御史衔,所以为从一品,如果总督再加殿阁大学士衔,则为正一品。清后期有总督因军功获得封爵(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等),品秩更是超品。

清代总督,被称为“封疆大吏”,职责为:“厘治军民,综制文武,察举官吏,修饬封疆”。总督统管一方,是清中央朝廷统治全国的牢固基石所在,朝廷所实行的一系列政策,均需下达予各地总督,然后推行于下。朝廷分权于总督,但是实际收到了集权于中央的实效。所以雍正帝说:

“自古帝王疆理天下,必有岳牧之臣,以分猷佐治,而后四方宁谥,共臻上理,此封疆大臣,以总督为最重。”----《清世宗实录》卷三。

正德十四年(1519年),明武宗正德帝自称“总督军务威武大将军总兵官太师镇国公”,其余地方总督不敢与皇帝同称“总督”,所以将总督改为“总制”,地方官员则尊称总制为“制帅、制宪”或“督宪”。嘉靖三十年(1551年),嘉靖帝以“制”字非臣子所能用,所以将“总制”复名为总督,但地方官员依旧在习惯上尊称总督为制宪。

清朝建立后,承袭明制,沿袭了对总督“制台、制宪”的尊称,又因为清代总督兼管地方绿营军务,所以也被属员们尊称为“制军、制台”。各地总督的“制台”尊称,一直延续到清末。

另外,清代还设立了漕运、南河、东河等三位专务总督,专管漕运、治河事务,不管地方军务,所以没有“制台、制宪”的尊称,只被尊称为“漕帅、河帅”。(南河总督裁撤于咸丰八年,事务并入漕运总督。东河总督裁撤于光绪二十八年,事务并入河南、山东二巡抚)。

二、抚台:即清代各省巡抚的尊称。

“巡抚”的名称,最早在南北朝时期即已出现,北魏延和元年(432年),来大千受太武帝诏命“巡抚六镇,以防寇虏”。北魏景明元年(500年),宣武帝诏命侍中杨播“以北镇大饥,巡抚赈恤”。这是巡抚第一次出现在史书中。不过这个时候的巡抚,只是一个差遣名称,不是正式官职。

唐垂拱四年(688年),武则天任命狄仁杰以冬官侍郎(工部侍郎)的身份为江南巡抚使、王及善以春官尚书(礼部尚书)的身份为山东巡抚使。不过唐代的巡抚属于临时职务,“有事而置”,整个唐代,出任巡抚之职且有记录可查的只有三人而已。

宋代,设立“巡抚使”之职,依旧属于临时差遣,不在官职品级之内,大多由文臣担任,主要承担监察地方、赈济救灾、审理案件等事务,兼有管理地方军务的职责。这也是宋代官职制度的鲜明特色所在。

明朝建立后,懿文太子朱标在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受明太祖之命视察陕西地方的时候,就是用了“巡抚陕西”的名义,这是巡抚的名称第一次出现在明朝历史上。不过这是特例,皇太子也不可能真正出任巡抚之职,这是明太祖为了调查西安是否适合迁都而特命皇太子朱标前往视察了解所设立的名目,不算常设制度。

永乐十九年(1421年),明成祖委派吏部尚书蹇义等人分巡各布政使司,查勘地方军民政务,这是明代巡抚制度的发端。宣德五年(1430) ,明宣宗指派于谦、周忱等人以本官分别巡抚南北直隶 。自此,各布政使司便开始常设巡抚,监察地方。巡抚初设的时候,仅仅只督理地方税粮 ,修治河务,安抚流民,整饬边境防务等,明朝中后期后,巡抚逐渐偏重于军事管理,九边、辽东各镇,均设立巡抚,统管地方军政,成为各布政使司最高行政官员(九边及战区巡抚除外),地方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挥使等三司,也在实际上成为本地巡抚的属官。

至清代,巡抚制度被清朝全盘继承并加以完善,明确各省(康熙元年(1662年),清朝改明代的承宣布政使司为省)均设立巡抚一员,统管本省。康熙三年(1664年)析分湖广省为湖北、湖南两省,康熙六年(1666年)析分江南省为江苏、安徽两省,析分陕西省为陕西、甘肃两省。此后各地特设巡抚先后被裁撤,而直隶、四川、甘肃巡抚则先后撤销。清代后期,设立新疆、台湾、奉天、吉林、黑龙江巡抚,不过也有裁撤者,巡抚员额长期不定。

巡抚本官品秩为正二品,加衔兵部侍郎是从二品,加衔右副都御史是正三品,因为有兵部和都察院的加衔,所以巡抚也被尊称为“抚军、抚院”,经过长期的潜移默化,巡抚属员们也如同称呼总督为“制台”一样,尊称巡抚为“抚台”。而巡抚例加的右副都御史头衔,是都察院的副职,都察院在宋代为御史台,御史台的主官是御史大夫、副职是御史中丞,所以清代巡抚也有着“中丞”的尊称。

三、臬台:清代各省按察使的尊称。

按察使之官名最早出于唐代,唐景云二年(711年)置十道按察使,成为定制。开元二十年(732年)改称各地采访使,乾元元年(758年)再改称观察处置使,是地方各州刺史的实际上级。唐中期后,各地节度使均兼本地观察处置使。宋代,改称提点刑狱司,是差遣职务,不是本官,简称提刑。金国建立后,在承安四年(1199年)改提刑使为按察使,主管一地司法刑狱、官吏考核,基本是后世按察使的真正起源了。

明朝立国后,明太祖把元朝各行省加以拆分,并改为承宣布政使司,分设承宣布政使、提刑按察使、都指挥使,以布政使管田土民政,按察使管刑狱司法,都指挥使管征战军务,三司并立,司牧地方。明代中期,巡抚制度日渐完善后,地方三司成为巡抚的属员,不再是独立地方官员。

清代延续明朝地方官制,不过废弃了都指挥使,只保留布政使、按察使,隶属于各地总督、巡抚。按察使作为一省司法刑狱系统最高官员,协助本省总督或巡抚,处理本范围内刑罚断案审判之事。按察使本官品秩为正三品,基本没有加衔,不能管理本司之外的其他军政事宜。

因为上古时期君王公布张贴刑法告示之事叫做“陈臬”,所以“陈臬”也被代指为司法系统官职,清代按察使主管刑狱审判之事,因此被下级属官及百姓士绅按照总督、巡抚的尊称例子,敬称为“臬台”。

四、藩台:清代各省布政使使的尊称。

明洪武九年(1376年),明太祖撤销并析分元代行中书省,将全国分为南北直隶及十三个承宣布政使司,将行省参知政事改为承宣布政使,统辖各地府、州、县。每个布政使司设左、右布政使各一人(以左布政使为尊),为该布政使司内的最高行政长官。布政使承接六部政令、管理府县官员、考核本司政绩、征收全司赋税、统计户籍田土,明代初期为地方排名第一的官员。中期以后,巡抚制度完善,布政使和按察使、都指挥使在实际上成为巡抚的属官。

到清代,布政使被正式明确为为总督、巡抚的属官,每省(康熙元年(1662年),清朝改明代的承宣布政使司为省)只设立布政使一人,专管一省财税及人事,不再负责民政,布政使在明代为从二品,清代沿袭,依旧为从二品,没有加衔。

布政使在明代前期因为只有寥寥二十六员(实际只有十三位左布政使掌握实权),位高权重、有如封藩,所以各承宣布政使司也被称为“藩司”。清代沿袭明代称呼,继续称为藩司,而布政使属官以及民间百姓士绅们,按照官场惯例,尊称一省布政使为“藩台”。

五、道台:清代各省道员的尊称。

明太祖废除元代行中书省,建立承宣布政使司后,因为各布政使司所辖区域太大,布政使、按察使管理辖区不方便,于是把每个承宣布政使司分为若干“道”,作为布政使司和按察使司的派出机构,由布政使的佐贰官:左右参政、左右参议,以及按察使的佐贰官:按察副使、按察佥事,各自巡查管理,作为布政使和按察使处理政务及司法的辅佐。布政使系统的称为分守道,按察使系统的称为分巡道,此外还有河道、盐道、茶道、屯田道等特设道。

明代诸道,都是派出机构,本身没有品秩,都是以本官兼职(布政使左右参政、参议,按察副使、按察佥事)。清朝沿袭明代制度,在各省设立道,前期依旧由布政使左右参政、参议,按察副使、按察佥事兼任分守、分巡道,及各特设道。乾隆十八年(1753年),清朝废除左右参政、参议,按察副使、按察佥事等官职,明确各道长官为朝廷经制正式官职,称为道员,品秩为正四品(个别有三品甚至二品品级),没有加衔。

因为唐代地方行政区域最高一级是“道”,长官为“观察处置使”,所以名称相同的明清各地方道的分守、分巡长官被尊称为“观察”,清朝之后,各道属员及民间百姓们则依据官场惯例,尊称道员为“道台”。

六、府台:清代地方亲民官知府的尊称。

“府”级行政区域,自唐开始设立,唐朝地方行政区域划分自上而下为道——州——县,但是在京都及陪都、道治所在地设府,长官称为“知府事”,简称知府。宋代沿袭唐代制度,在四京及皇帝即位前的潜藩设府,长官为“尹、牧”,由皇族出任,一般不到任,另以朝臣出任“权知府事”,这只是差遣,而不是正式官职。元代只在散府设有“知府”官职,是地方达鲁花赤的属官。

明朝初年,恢复宋制,重新设府,明确府长官名称为“知府”,品秩正四品,无加衔。府衙仿中枢六部制度,设吏、户、礼、兵、刑、工六房,职责和六部相对应。清朝时期,沿袭明代制度,继续设立府——县两级亲民官衙,并于康熙初年在府衙六房之外再设铺长房,承发房。

明清知府尊称为“明府、太守”,清代地方官绅及老百姓依照官场惯例,尊称知府为“府台”。

七、学台:清代提学使及一省学使的尊称。

提学使为清初设立,全名提督某省学政,简称学政,是省一级最高教育行政系统长官,直属中枢,不归地方巡抚管辖,是中枢机构委派到各省主持院试(秀才资格考试)、乡试(举人资格考试),并监察该省学官的高级官员,一般由翰林院翰林或出身科举、有进士功名的在任侍郎、科道、詹事府官员等清贵京官担任。

学政没有品级,属于中枢大员外派,就任学政期间保持原官品级,与总督、巡抚平级论礼,无论原官大小,在任时均以钦差大臣身份礼遇。

因为学政主管一省读书人的功名前程,又有钦差身份,所以地位超然、受人尊崇,各省士子们尊称本省学政为“大宗师”,顶礼膜拜,尊崇有加。同时,读书人也延续了官场的惯例,尊称学政为“学台”。

以上,即为清代制台、抚台、臬台、藩台、道台、府台、学台等官场尊称的实际官职解读,以及他们所对应官职品秩大小的详解。从中,我们可以一窥清代官场的人际交往规则和深厚的人情世故,以及圆滑谄谀的生存秘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