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女生在校昏倒抢救途中被送殡仪馆,官方称当时已无生命体征,还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近日,有关“江苏盐城滨海县人民医院120救护车先送殡仪馆再抢救”的话题备受关注。8月18日,去世女孩的母亲韩翠萍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到现在都不知道16周岁女儿李某洁死因是什么。上游新闻记者从滨海县官方获悉,经信访部门调查,在卫生院时李某洁就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根据相关规定需要送至殡仪馆。但由于患者母亲一直不愿下车,因此对患者母亲采取了心理应急救援措施,再次对患者进行了“急救”,救治及转运符合规范。全文来源:江苏一女生在校昏倒抢救途中被送殡仪馆,官方称当时已无生命体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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惢蕊

2020年08月19日

近日,一名母亲在网上爆料,自己女儿在学校内昏倒,救护车没有将她送到医院,而是先送到殡仪馆再送到医院进行抢救。官方给出解释是:女孩在上救护车之前就没有生命特征。然而,女儿母亲称在救护车上还看到女儿双腿抖动,不可能没有生命特征。

8月18日,韩女士向媒体透露称,在6月15日下午,就读于盐城市滨海县陆集中学的女儿小洁在教室内突然晕倒。校方立即将小洁送到镇卫生院抢救,同时也打电话通知了自己。

韩女士说,在抢救过程中滨海县人民医院的医护人员也参与了,抢救了一会后,他们告诉自己,说女儿已经没有了什么特征。卫生院医生建议送女儿但滨海县人民医院抢救,随后120就把女儿台上救护车,自己也跟了上去。

让韩女士没有想到的是,救护车根本没有将女儿送到县人民医院,而是直接送到了殡仪馆。因为,殡仪馆没有看到任何的死亡证明,拒绝收女儿“遗体”。随后,救护车才将女儿送到滨海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最终还是抢救无效死亡。韩女士认为,女儿的死跟救护车和当时的随车医护人员有很大关系,因为他们并不是把女儿送到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而是直接送到了殡仪馆,这最少耽误了30分钟的抢救时间。事发50多天了,医院一直没有出死亡证明确定死因。

8月7日,滨海县官方给出回应,称韩女士女儿在镇卫生院的抢救的时候已经抢救无效去世,医护人员是确定她死亡后才想送到殡仪馆,这符合规范。对此,韩女士极为不赞同,她说:“在救护车上的时候女儿一直在滴点滴,偶尔还可以看到双腿抖动,怎么就没有生命迹象了?况且镇卫生院当时没有开出死亡证明,还建议送到县最好的人民医院救治,说明还是有抢救的机会”。滨海县人民医院称是依据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和心理应急救援的规范来处理的符合规范,但韩女士多次向医院索要有关的纸质文件,都没有得到答复。

目前,事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协商。

高粱179816305

2020年08月19日

第一眼我看到这个题,脑子就一下子炸了,在当下,怎么会发生如此之丧失人性之事?太恐怖了,此事如果不大白于天下,那家的家长还敢放心自己的孩子能平安地上学,会不会也有一天遭此厄运?太震惊和奇葩的一件事,真可谓是闻所未闻,大跌眼镜,让人惊讶于红尘世界的丰富内容,远远地超出小说里的情节!

真的,我很难相信这个真实的事件,它怎么会是这样的让人不可思议,是有关人员的疏忽,或是内有隐情,才造成了这个奇闻的发生?

尤其是学校,他们是如何处理该事故的,怎么会允许不可思议的悲剧发生?

为什么?是逃避责任,还是不愿和害怕担当?

医院没证明,怎能判断死亡?为什么要急急地没有任何手续就送往殡仪馆?

既便是死亡,也必须有专用的殡仪车辆负责运送,其它的任何车辆都是属于违规操作,这点起码的常识天下人尽人皆知,为何还会犯如此让人匪夷所思的错误?

在种种违背规范和常理的背景之下,所直接产生的结果,怎能让人信服?怎能不让人产生怀疑?

到底是怎样的真相促使相关的当事人,如此匆忙犯下最低级的错误?

我相信,这里面,恐怕会有让我们难以认可和接受的残酷运作,绝不会是一件简单草草的普通案例吧?到底真相何为?

只可怜了,一个花季少女花苞尚未绽开,生命就匆匆凋零了,且不明不白,还扔下了伤心欲绝的母亲,独自哀伤悲愤于长夜!

黄梅不落青梅落,有哪个母亲能忍受,有哪个母亲不五内俱焚?

因此,我们十分理解,强烈期待事件的真相及早大白于天下,有关当事人,必须有个坦荡的说法,对得起良心,负起应有的责任!

飘摇的炊烟

2020年08月19日

江苏16岁女生在校昏倒,抢救途中被送殡仪馆。这个操作着实让人看不懂。女生死亡的原因尚未调查清楚,而且在医院没有出具死亡证明的情况下,这么仓促地将尸体运往殡仪馆,不禁让人心生疑虑。

他们这么做,征得女生家长同意了吗?即便主观判断已经死亡了,也应进行力所能及的抢救。说不定会有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记得国外有个妇人,在下葬的过程中,还起死回生了呢!一切皆有可能。

不是当事人,是不明白失去子女的感受的。只要有一丝希望,就得付出百倍的努力。女生才16岁,正是二八年华,令人羡慕的年纪。父母怎忍心让她离开。

父母肯定是不愿意接受女儿这样不明不白地死去的现实,也不会同意就这么随意地将其拉到殡仪馆去火化的。这样既让自己的内心感到不安,同时又觉得对不住离去的女儿。

只能说某些细节没有做到位,导致死者家属出现了不满的情绪。宁愿相信忙中出错,也不想看到某些人敷衍了事的做法。

用户山泉水长流

2020年08月19日

尊敬的母亲,您心爱的女儿在校昏倒,病因不详,等您接到通知,再赶到并搭上了救护车,历时很久了吧?已经错过了最佳的救治时间,到了卫生院没有了生命体征,意料之中的事情。正确的救治方法应该在学校,一旦发现学生昏倒,先打120,然后上法宝。我们的手指甲就是急救法宝,出手就用,简单安全速效,人人可用,与其它急救措施不冲突,见于《医海存真》贰。掌握自救技术,保障人人平安,在现实社会中很重要。您在接到学校的电话后,首先在电话里告诉他们急救方法也不失最好的方法,毕竟猝死的抢救时间只有几分钟。至于您亲爱的女儿,被120送到了卫生院,错过最佳急救时间,已无生命体征,医生回天乏术了。120还是有紧急接诊的任务,您应该是理解的,建议您寻求公断吧

阿杰的人生低谷

2020年08月20日

整个处理过程乱七八糟的!

江苏女生在校晕倒,救护车到达后,在台上救护车之前就已经判定女生没有生命特征!按照规定,没有生命特征是不能送往医院的!

从一开始女生被抬上救护车就已经违反相关规定了。在家属或相关人员要求下,女生被抬上救护车。在救护车上再次施救,确定无生命特征了,医护人员其实已经很难处理了,把女生拉倒哪里去他们也做不了主。

后来接到电话说如果死亡了就拉倒殡仪馆,这一步再次违反规定!死亡送往殡仪馆也不是救护车的范围,得殡仪馆安排车来!

可在这种情况下,救护车医护人员和司机只能照做。能不听领导到安排吗?!

到了殡仪馆,女生家属不下车,无法面死者对女儿的死亡。救护医护人员能怎么做,只能照做啊!所以又拉回医院!

这一系列操作真是匪夷所思,可能相关人员是为了照顾死者家属情绪,但是没有按照规定办事,肯定会被质疑的!

其实问题的根源在于女生究什么原因晕倒的,最终造成死亡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这一点校方和警方都没有说,连女生家属都没有提!

救护车到来时,女生已经死亡,从这一刻开始需要相关方来处理,也就不会有后续这一系列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