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难。
公务员调动只需要一地核增,一地核减,并主管领导认可就行了。
比如你想同市跨县调动,只需要市委书记同意就行,你想同省跨市调动只需要省委书记认可就行,你想跨省区调动中组部认可就行。
很难很难。
我从事了多年的人员调配工作,对这个最有发言权。
首先,异地公务员要看是什么异地,是在省外还是省内。省内是平行调动还是上下调动。
先说省外吧。如果你考上了省外的公务员,想调回本省,想通过调动这个程序回本省,难度是非常大的,需要当地的市长或者县长签字,用人单位同意才行。但是这个很少有人能做到,有几个人能找到市长啊?因为你回来本市等于是凭空增加了一个公务员编制,也就是本地财政凭空增加一个财政供养人员,这是不允许的。
再说说省内,如果你考上了省会城市的公务员,想调回市里,这属于从上往下的正向流动,原则上也是不能调动的,因为也涉及到下一个编上一个编的问题,但是如果你能找到接受单位,并且市长同意并签字,也可以办理。这种难度很大,但有过这种情况。也可以通过任命的方式回市里任职。
如果你想从市里调到省会城市,这属于逆向流动,难度更大,但也可以通过签字调动。如果这种方式行不通,你可以通过提拔任命的方式实现异地调动。
从市里到省里甚至到北京的部里,你还可以通过参加遴选的方式进行。
如果是省内的两个城市之间的调动、也没什么好办法,还是得市长签字。
很多年以前有过对调这种方式,即你在这个省,我在那个省,咱俩互换一下就行。这个政策解决了很多夫妻异地分居的现象,但是现在早就没有这个政策了。
有人说了,既然调动很难,那我再次参加公务员考试不就行了?告诉你,不可以!只要你有了公务员资格,你就不能再次参加公务员考试了!除非你在报名之前就辞了职。
也就是说,当你成为公务员后,你想通过再次参加公务员考试实现调动的路径被堵死了。
总之,想通过考上异地公务员,再调回来的方法是行不通的,要想真正实现调动,最好的办法就是遴选。但是遴选只限于从下往上走的公务员,省外异地公务员或者省内平行城市的异地公务员不能参加遴选。除此之外,别无它法,除非辞职后再考一次。
我们老家有一个乡镇府的干部,他家有个本家兄弟在江苏盐城任职,当时是市委书记的秘书,他当时考虑让儿子考盐城市的公务员,以后能得到本家兄弟的庇护肯定能在那里有很好的发展,他的儿子也很争气,很顺利的就考上了,一家人都沉浸在将来的美好憧憬中,哪知道计划赶不上变化,人算不如天算,没过多长时间,盐城的一把手调任到浙江省人大去了,一把手也够意思,在上任至少就把他这个本家兄弟安排到中央党校去任职了,中国多年的人一走茶就凉了乡镇府的这个人一看兄弟都走了,儿子再留在盐城以后也没什么指望了,就动用自己在老家多年积攒的人脉想把儿子调回老家来,老家的范围都找好了好几个,负责的也同意了只要盐城那边同意放人你能把儿子调回来我们就接受,结果都已经过去了好几年了儿子依然没有调回来,因为盐城那边随便你怎么说就是不同意放人,可见难度系数是相当的大。
单看体制内的调动,其实难度并不大,但是如果是公务员跨区域的调动,其难度比重新参加公考还要高一些。
对于“异地”的理解,要么是跨县区,要么是跨地级市,或者是跨省,但是,地域跨度越大,调动的难度越大。
原因无他,公务员的控编单位和主管单位有差异。
对于同一个县级市、区的公务员来说,控编单位都在本级编办和市委组织部。那么在同一个县级市内调动,找找主要领导说不定还能成功,但是跨县区了,就难了。
而地级市之间、两省之间,难度直线上升。
异地公务员调动目前常见的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常说的遴选——自主选择调动的单位,不过要经过笔试、面试、考察等环节,相当于重新再考一次,如果幸运,难度也不算大,不过有年龄限制,必须在35周岁之前完成。
一种是不常见的“对调”——A从自己单位调动到B所在的单位,B从自己的单位调动到A所在单位,A和B所在的单位可能不在同一地区。这样的对调,成功的前提是双方领导都支持,且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均认可。
不过可惜,遴选成功的案例常见,对调成功的案例,目前我入职十几年来,没有听说过一例。
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吧。
这个问题的核心就是关于公务员异地调动难不难的问题。刚才在头条上看到许多朋友关于公务员跨区域调动难不难问题的讨论,有些朋友的观点是比较正确的,但另外一部分朋友的观点没有以事实为依据,有点误人子弟之嫌,今天我就对这个问题进行一个简单地解读。
一、关于公务员跨区域调动的内涵
所谓公务员跨区域调动,是指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下统称公务员)在省与省、市与市和县与县属机关(单位)之间的人员交流(各乡镇(街道)之间的人员交流一般不纳入跨区域人员调动的范畴)。公务员跨区域调动有一个最基本的要求,那就是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且接收单位必须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二、关于公务员跨区域调动的职责分工
公务员的调动,特别是跨区域调动,是由各有关部门根据其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分级负责实施的。
1、省级与省级之间公务员的跨区域调动,一般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省公务员局负责办理。比如,一名公务员拟从河北省省直机关调往山东省省直机关,那么这一调动将由河北省公务员局和山东省公务员局协调办理。
2、同一省份省级机关之间和省级机关之间调入省内各市县的公务员调动,由调入机关和调出机关负责办理。如,一名公务员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调往泰安市委办公室,那么,这一调动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和泰安市委办公室综合科协调办理。
3、市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办理以下公务员的调动:1.本市县机关之外(含外省市县公务员跨区域调入)的公务员调入本市县机关;2.本市县机关之间公务员的调动;3.本市县机关公务员调出本市县机关。
三、关于公务员跨区域调动的主要方式
目前来说,公务员的跨区域调动(包括跨县市区调动,跨地级市调动和跨省调动等)主要有三种方式。
1、通过“人才工程”实现跨区域调动。所谓的“人才工程”就是我们常说的人才引进政策,简单地说就是,因工作需要,有关单位录用一个外省或外市的在职的,已就业且达到一定工作年限的,学历或技术水平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员来当地工作。这一政策主要针对的是引进技术性岗位的公务员。
2、通过“归雁工程”实现跨区域调动。所谓的“归雁工程”就是部分地区为了满足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而实施的一项旨在引导和扶持本地籍在外人员返回原籍创业就业的一项政策。
3、通过“鹊桥工程”实现跨区域调动。所谓的“鹊桥工程”就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精神,部分地方推出的旨在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难题的一项措施。
不管采取哪种实现跨区域调动的方式,都必须有一个大前提,那就是要找到肯接收自己的单位,否则,整个调动过程无法进行。
四、关于公务员跨区域调动的程序
公务员跨区域调动需要走哪些程序呢?下面我就以省级机关之间公务员的跨区域调动为例,谈谈需要履行的主要程序。
1、商调。拟接收单位向拟调动公务员所在单位发函,协商相关人员的调动事宜。
2、复函。拟调动公务员所在单位收到信函后,根据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情况,及时向发函单位反馈研究意见,明确表达同意或者不同意该公务员办理调动。
3、调入机关组织考察。如果拟调出机关同意该公务员的调出,拟调入单位组织相关人员采取适当程序对该公务员进行考察。
4、调入机关讨论决定。该公务员经考察合格后,拟调入机关召开党委(党组)会,对该公务员的调动事宜进行集体研究。
5、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向调出机关开具调动通知。调入单位和调出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后,分别向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报批,主管部门同意后,向公务员调出机关开具调动通知。
6、调出机关接到调动通知后,向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开具行政介绍信,向调入机关转递调动人员档案。
7、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收到调出机关开具的行政介绍信后,向调入机关开具行政介绍信。
8、拟调动公务员手持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开具的行政介绍信,到新单位报到,整个调动程序完成。
总体来说,公务员异地调动肯定存在难度,但也并不像有些人说得那么玄乎:“一名一般公务员的跨省调动需要省长签字”。这纯粹是自己想象的。所以,只要我们深刻理解和把握以上三种公务员跨区域调动的常见方式的内涵,实现跨区域调动并不是一个永远实现不了的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