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怎么坏的
房屋出租,有很多出租人把燃气热水器,洗衣机,做饭菜的炉具厨具作为出租房屋的附属品,一可吸引租客租房,二方便租客使用,三出租人不方便拿走或者无处放。
出租合同应当载明租赁物的修理责任及修理费用承担。
洗衣机不属于单独的租赁物,是租房的组成部分。
洗衣机坏了,修理一般不会有多少费用。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租客跟房东说一声,房东送洗衣机到家电修理部去维修。
但是,跟房东说洗衣机坏了,她并没有送洗衣机去维修。
承租人在洗衣机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洗衣机在南方的夏季是天天用的,不能把洗衣机送去修理,10天半个月不去取回,耽误承租人使用。
出租人未将洗衣机送去维修即未履行维修义务,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凭维修人开的正规收据作为凭证由出租人负担。
因维修洗衣机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承租人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来抵销。
但是,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洗衣机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比如承租人一次甩干的衣服超重。
核定5公斤,他一次放进7~8公斤的湿衣服,一启动洗衣机只听“咔嚓”一声,洗衣机不转转了。
还有洗衣服时口袋里的东西没掏净,甚至小剪刀之类的利器裹着衣服里未发现,洗衣机开动后把洗衣机涡轮刮坏不能使用。等等。
这些是承租人的明显过错,洗衣机的维修费用出租人不予承担,这个修理费用由承租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