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写作||倪匡:我是怎样写故事的?(《卫斯理》作者首次披露故事创作技法!)

我的学历不高,只有初中程度。

十二岁前我们住在上海霞飞路八九九弄来德坊三十五号底层,都已过了七十多年了,这老房子居然还在。

早阵子有朋友到上海去,给我的旧居拍了照,电邮给我看。我就读的小学就在家的附近,名字记不得了,建筑十分简陋的。

十二岁后我们搬到虹口邢家宅路三十四号二楼,那是极旧的屋子。当时我就读「江苏省立上海中学」,地址在漕河径区的吴家巷;

现在学校已改名作「上海市上海中学」,新地址在「上海植物园」附近。

我小时候并没有愿望想当作家。从小学到中学,我立志要当旅行家,或者你也可以叫作旅游作家吧。

那可能是受到李时珍和徐霞客的故事所影响。小时候我读过《徐霞客游记》,就很想出游。

我写作的动机,一是谋生;二是为兴趣;三是因为我没别的本事,写作是我唯一的谋生才能。

我相信写作是靠天才的。常有人问我为什么懂得写小说,我也不明白为什么会懂得。

凡是艺术的东西,都是靠天才的。靠训练可以训练出一个数学家,但是训练不出小说家。

爱写作的人,拿起笔便会写,写不出便是因为没天分,学不来的。我从小喜欢作文,中学国文老师就很鼓励我朝这方面发展。

我是很个人化的一个人,对于我来说,最适宜的工作就是写作,完全是个人的,不必听任何人的意见。

写作于我而言是本能反应,拿起笔就可以写到,毋须用脑。

就因为系体力劳动而非脑力劳动,所以我长年写作,到七十多岁还是一根白头发都没有,哈哈!

职业作家和业余作家不同之处,其一是业余作家可以靠灵感写作,职业作家却不行,因为灵感不来肚子还是会饿;

其二是作品水平的要求,业余作家只要偶然有九十分以上的佳作,其它作品写坏都没关系,职业作家的作品却要每本都超过八十分。

写作和计算机运作一样,要有数据输入才能有数据输出,我爱看书,看的书又多又杂,是我能够写得好文章的一大原因。

我的父母管教孩子的方式是任其自由发展,我可以亳无拘束地看很多杂书,日积月累东西记了在脑海中,写作时便自然地跑出来了。

我从小就很活泼,也合群,会跟朋友到处去,打弹子、斗蟋蟀,

但因为我极不喜欢受约束和跟人争胜负,所以从小就不喜欢参加团体活动,尤其是竞争性的活动,所以有空的时间便只好看书,不知不觉就爱书成痴。

我最喜欢看小说。起初看通俗小说,像《薛仁贵征东》、《薛丁山征西》那种;后来看各种类型的民间故事;之后是中国传统小说。

我差不多在十二岁以前就看遍中国传统小说。在小学时期,《三国演义》、《水浒传》、《封神演义》我都看了;

看《聊斋志异》时完全不明白,就选一些最短的来看;《红楼梦》也看了,但是看不明白。

我在当兵的时候看得最多的是《红楼梦》,也看研究红学的著作。总之好看的小说我便看,一本书头一千字不好看我就不继续看了。

(看出来给倪匡颁奖的是谁了吗?)

外国的小说我也看,中学时已经看很深奥的翻译小说。

可以说你说得出来的好看的外国小说,我几乎都看过了,不论是英国作家的、法国作家的、美国作家的,甚至俄国作家的,我都看,而且很多都看过几遍。

《福尔摩斯》我看了很多,阿嘉莎‧克莉丝蒂的小说我也看了不少。我最喜欢普希金,他的短篇小说写得很好,写得比韦斯利还传奇。

有很多书我年年都看一遍的,包括金庸小说、《聊斋志异》、《水浒传》、《红楼梦》等,温故而知新,每次都可以有收获。

我有一种特别的技能:不知从何时开始,我看小说的时候,那些文字会在我的脑海中化为画面,所以一边看书,

就好像一边在脑中制作电影画面那样,十分有趣。我写小说时,其实就是把那些脑海中的画面描述出来。

小时候我常到上海的「外国坟山」去玩,在那里见到的东西,也丰富了我很多古灵精怪的见闻。

上海人把坟地称作「坟山」,当时在上海有不少「外国坟山」,法租界的「八仙桥外国坟山」就是现在淮海公园的位置,

前面有一大片空地,成了一个「平民夜总会」,有各种各式的花样,有卖药的,有卖艺的,有「长毛的大姑娘」,

也有架起一个帐篷,让人花钱买一枝火柴,划着了进去看裸 体 女 人的,你想到的应有尽有,你想不到的也有。

我在那里见过许多至今都解释不了的奇怪事情,其中一些曾经在写《倪匡传奇》和《灵界》时提及过。

书籍、报纸、杂志、电视、电影都是我的灵感来源。通常不必搜集,有趣的资料自己会跑出来。

我常常是看到某篇报导很有趣,才根据其中的内容构思故事。

例如《聊斋志异》中便有很多可供发展成科幻小说的素材,撇开迷信,加上科学化解释,便可以写成科幻小说。

我的书房只有一套参考书籍,就是《少年儿童百科全书》,文学、物理、化学、音乐、常识等等,应有尽有,找不到数据时,看了就一清二楚。

有这一套书,加上《辞海》,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因为很多数据根本看过后已经在我记忆之中,我不熟悉的东西,才临时在《百科全书》中翻找出数据来使用。

看了别人的东西后抄袭使用,或把一些现成数据抄到小说中,并没问题,但抄要抄得有技巧。这《百科全书》后来留了在美国,不好意思带回来。

作为职业作家,我从不拖稿或欠稿,就算宿醉未醒或病了仍然照写,这是责任。很少作家能保持这个纪录。

我还有另一个纪录:写作二十年不曾断过稿。第一次断稿,印象中应是《明报》上的〈皮靴集〉吧,

当时还写了篇感想,为不能再讲「写了二十多年稿,一天也未曾断过」而感到懊丧,后来那专栏的文章结集出了一本书,那文章也收录了在内。

我除了是写字最快的作家,也是最多样化的作家。大概除了歌词与广告词之外,其他的文类我都写过,

包括各类小说──武侠、推理、科幻、奇幻、奇情、色 情──和散文、杂文、专栏、政论、电影剧本等。

很多人用心教过我,但我还是分不清楚「平上去入」四声,所以填不到歌词。

有一次黄沾利诱我,把五千元现钞放在我面前,叫我马上填首词,我看着钱的份上便填了给他,

黄沾看了取笑我,说我比起《红楼梦》中薛宝钗那不学无术、什么都不懂的哥哥薛蟠还不如,哈哈哈哈!

我也不写现在的所谓新诗。那种新诗随便把一句话砍成多段就成了,不必有什么道理的,这样的写法,我一天可以写几百首出来哩。我实在不懂欣赏。

除了写小说,我写的电影剧本也很出名,而且写了不少,超过四百部,保证是世界纪录。

全盛时期,我有过在一个月内写八个剧本的纪录,平均三天半写好一个。第三十一届「香港电影金像奖」把「终身成就奖」颁发了给我,我很高兴。

我近年都绝少外出活动了,尤其是在晚上的,那一晚也特地到现场去接受了奖项,之后才匆匆回家。

﹝二00六年十一月我获邀在「星光大道」上留下手印,也是因为我在香港电影业界所作出的成绩。﹞

大家很喜欢问我那经典的「南极白熊」事件。当年我的小说《地心洪炉》在报纸上连载,写韦斯利在南极遇上白熊,他把熊杀了,吃了牠的肉、披上牠的皮才能保命,有个读者写信来骂:

「南极哪有熊?北极才有熊。」我心想南极只有企鹅,我总不能把那改成企鹅吧?

那读者每星期写封信来,语气强烈,要我公开回答「南极没有白熊」,当时我在报上有个名叫〈沙翁杂文〉的专栏,我就把本来二百五十字的篇幅,放大字体,写说:

「某某先生,今天我要回答你的问题,第一,南极没有白熊;

第二,世界上也没有韦斯利,为什么你不追问呢?

第三,第三没有了。」

连金庸也替我打圆场,说:「原来南极是有白熊的,现在没有,因为给韦斯利杀掉了。」那位读者最后的一次来信,只写两个大字:「无赖!」哈哈哈哈!

后来我的书在台湾出版,「远景出版社」也叫我改一改,问我改成北极好不好,我说我不要,我喜欢南极,南极比较神秘一点。

他们说台湾有识之士很多,有人来找我的错便不好了,我说:「有人来找你,你就这样回答他:韦斯利也不存在。」

这种「不符合科学」的情况,在我的小说中多不胜数。「香港理工大学」的校长潘宗光说读书时很喜欢看我的书,

到自己学了科学后才看得出毛病之多,几乎没有一件事情讲得通。我说当然讲不通,讲得通就不叫小说了。

我这个人天生懒惰,过得去便算数。我很随便,写稿也是这样,写那么多稿,写完不会看第二遍,过得去就算了,有点错又何妨?

我近年重看一些自己的作品,发现有好些小说是收不到科的,例如在《不死药》中,韦斯利服了不死药,可长生不老,但会变成白痴,我最后写着:

「结果会怎样呢?其实大可不必担心,我是连续小说的主角,当然逢凶化吉,不会有事的!」

便把故事完了,相当不负责任。这故事你现在叫我去想,也还是不知道可以如何埋尾,可见我的创意这么多年来,并没退化。

别人写「连作小说」,因为采用相同的主要角色来写故事,或者会顾及到不会让故事之间出现矛盾,我却不会。

在我不同的小说中提出之见解,很多并不一致的,我认为并不是问题,我只是在不同故事中写出不同的可能性而已,归根究柢,小说写得好看才最重要。

我自认为自己写的小说是很好看的小说,否则不会几十年来,我的书一直有人看,而且不断有新读者加入。我的小说,至少做到三点:气氛逼人、情节诡异、构思奇巧。

我认为小说只分两种:好看的和不好看的。好看的小说,一定要有丰富的情节和鲜活的人物。

小说倘若写得不好看,即使里面有再多的学问、道理或艺术价值都没用。一名作家的责任,就是要写出让读者废寝忘餐的作品。

我的故事中,爱情处理不算好。我觉得爱情故事方面实在太简单了,难有什么变化,所以我很佩服亦舒可以在男男女女离离合合之中,写出几百本爱情小说来,题材仍不绝。

我谈恋爱的经验也不多,我跟倪太谈恋爱四十多天已经同居了。而且科幻小说跟爱情小说不同,由于情节往往太过丰富,便无法多费笔墨去描写男女主角的感情冲突。

常被人问到如何可以成为小说作家。道理十分简单:开始写呀。即刻写,不断地写。只要开始写,就会越写越好。

也很常被问到,当今的科幻作者谁最有潜力,能写到像我这样的成绩,答案也是一样的:写得勤的都很有潜力。

稿量最多的时候,我同时要写十二篇武侠小说,在墙上拉一个绳子,拿小夹子把每个要写的故事夹在绳子上。

今天该写这个了,就把这个摘下来,一口气写上十二天;明天该写那个,就把那个摘下来写上十二天,每次写大概不到两万字。

我写二万字不用五个小时,很轻松,还可以有空搓麻将牌。我也不知道怎可每天写这么多,这是我唯一吃饭的本事。

一般来说我一个小时可写九张五百字的稿纸,除去空格标点,最多三千字。最记纪录是一小时四千五百字,那是所谓「革命加拚命」的速度。

有人说由于很多人都看不懂我所写的字,所以负责排版的字房有专人替我排铅字粒,那当然是虚构杜撰的事。

那时候一份稿会剪开十多条,几个人一起排铅字粒,哪有专人负责?而且我写的是正正式式的草书,所谓「草书一出格,神仙都不认得」,我写得有规有格,人家怎会看不懂?

从前我写作时,要一路听着音乐来写,后来采用声控计算机写作,周围根本不能有噪音的,这习惯便停止了。

仍用纸笔写稿时,我用的私家稿纸是由出版社提供的,纸张大,周围空白多,看起来舒服一点;

稿纸设计上采用的几个印章,那「倪匡」二字,是蔡澜替我制作的。

用的笔是「斑马牌」的原子笔,笔套会丢掉,还会把笔杆拗断弄短,尽量减轻重量,书写起来是可以快一点的。

我写小说时又会不时喃喃自语,把书中的对白念一遍,而且是用国语讲,不是用广东话,目的是要看对白说起来是否通顺。

有些小说的对白,根本不像是人说的话,我写对白时则是会代入那个角色、那个环境才构思,所以才能写得生动。对白生动,小说的情节才容易推展,容易吸引人读下去。

从前报章连载对小说创作其实也有很大帮助的。说起来很奇怪,报章上的连载小说本来极繁盛,一下子忽然像完全消失了。

采用这种发表方式,作家开始写作后,每天连载,就逼着要写下去了,也得每天构思吸引读者的情节,而且情节变化一定要快速,语言一定要干净利落。

幸好报纸上杂文的连载专栏一直保持着,而且近年也有报章重新尝试刊登连载小说了。

我认为,好小说应包括生动而有性格的人物、曲折的情节、浅白的文字,加起来便可以成为吸引人的故事。

具体地应如何写作呢?我可以分享一个写小说的简单方程式:

「头好,中废,尾精」,即是文章开头要精彩,引起注意;

中段可以尽是废话;结尾要精彩绝伦,留给读者好印象。结尾尽量圆满,不能圆满也罢;

只卖数十元的一本书还苛求什么?我写稿并非文艺创作,只是为了满足副刊的需要。

关于「写废话」,有一次「香港作家协会」举办了个小说训练班,要我担任讲师,我跟那些学生说:

「每个人都想知道小说应该怎样写,其实写小说容易得很,只要有大量没意思的话。」结果被大喝倒彩。那是事实,我告诉他们,他们又不相信。

若完全没有没意思的话,任何复杂的桥段,三言两语都可以交代了,小说还怎么算是小说?只是个大纲而已。

我最不会写大纲了,当年写电影剧本时,罗维请我写电影的故事大纲,让他拿去找老板投资开戏,我也告诉他不懂得写。

我不擅于说故事,只能透过文字表达。

我写剧本没有周详计划,跟导演喝一两次茶聊聊天,谈了大概的构思,把摘要记在香烟包装纸上,便回家去写了。

写小说我也从不打腹稿,不过开始故事之前,大约的情节总是有的,只是到了正式写作时便会起了变动,有时候简直会变得面目全非。

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湖水》了,那是一九六九年的作品,一开始是打算写一个关于「鬼上身」的故事,

后来因那样的想法实在不能为当时社会所接受,硬把事件扭曲说成是人为,便变得不伦不类了。

﹝在《湖水》之后,相隔十年,我写了《木炭》,切切实实地在故事中承认灵魂的存在,是因为期间我亲身经历了至少两件鬼魂事件,都是没法子用任何的科学角度解释清楚的,不由我不信。﹞

有人说中国比起外国,科幻作品及科幻小说家很少,认为是因为中国人缺少想象力。我并不认为如此。

中国人的想象力一向很丰富,你看《山海经》、《淮南子》等古书,其实就是想象类型的科幻书。

我想后世中国的科幻小说不多,原因主要是跟中国人不重视科学有关。因为不重视科学,就不讲求证据与推理,这样下去,科幻小说自然也不能生存了。

很多朋友和读者都问我会否再次执笔写作,我可以肯定的说一句:不会了。《只限老友》是我所写最后的一个完整故事;

至于不完整的,真正最后的小说作品,或者算是我替梁凤仪的《我们的故事》所写的第一章内容。那第一章全章就只三句话:

一九四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梁凤仪在香港出生。

哈哈哈哈!

现在我的「写作配额」已经用光了,不是想不想写的问题,而是想写也写不出来——

亦不是说我已经完全写不出东西,而是从前多长多难的文章,我都是一挥而就,

现在短短数百字的一篇序文,写起来都极辛苦,而且还写得不象样,那便是没有「写作配额」了。

如果你要问这样的事情具体是如何发生的,也许过去几十年我写的东西,都不是我自己想出来的,是外星人把一些稀奇古怪的意念灌输到我的脑袋中,

再操纵我的身体写出来,现在外星人离开了,我也就再也写不出象样的东西来了。

这说法好像很荒诞,但不是没道理的,否则为何我重看旧作时,常常感到十分新鲜,根本记不起自己曾写过那样的文章?哈哈哈哈!

现在我的「思想配额」倒还有,所以间中仍有创作的灵感,想出一些有趣的小说点子来,不过已经不会把它们写出来了。

在脑海中想到有趣的构想,自己高兴过了,过了瘾,已经足够。

话说回来,韦斯利的故事不经连载而直接出书,并不是由一九九二年开始,

而是在一九九一年,替「勤 + 缘」写了《从阴间来》、《到阴间去》、《阴差阳错》等书,便是没经过连载的,

故事中也有韦斯利、白素、陈长青、黄堂等「韦斯利故事」中的主要人物,但改成采用第三身手法,有别于报上连载的「韦斯利故事」的第一身写法,也顺便试试新的写作方式。

后来「韦斯利故事」的版权归「勤 + 缘」,我从《从阴间来》等故事继续发展下去,便成了所谓「阴间系列」。

一九九一年其实还有第三线的「韦斯利故事」,因为之前倪震办的年青人杂志找我写稿,我以韦斯利的童年往事写成一些短篇,

在当年也结集成单行本,叫做《少年韦斯利》。那系列故事后来还有一本叫《天外桃源》,则不尽是出自本人手笔。

我移民后继续写「韦斯利故事」,变成写好全个故事后,才交给「勤+ 缘」出书。

这情况维持了几年,到了一九九四年,我这个不打网球的人,居然患上了「网球肘」,只好封笔了几个月,那一年出版的《爆炸》,跟上一本《遗传》便相隔了五个月之久。

那勉强可算是我写作生涯的一个瓶颈了。后来叶李华替我设置好计算机和声控写作软件,我便开始试用;

一九九六年出版的《洪荒》,便是首个全部由计算机运作的声控文字处理记述完成的「韦斯利故事」。

少时间更改错别字和标点符号,不过当时如果不用计算机我根本没有办法写作。我用国语,那软件听得懂我的国语,不过要先训练一下;

起初比较困难,后来就用得很好了。我用计算机一共写了三十多本书。

二〇〇四年我所写最后的一个「韦斯利故事」,十分吃力,写至中途,都有点写不下去,知道是时候停下来了;

出版社说什么都不肯收回预支的版税,我只好硬着头皮把故事勉强写完,给了韦斯利等角色一个开放式的结局。

我把故事命名为《只限老友》,是告诉读者,若不是我的老友,便不必要购买这本书了;是老友的,买了看了觉得不满意,也应包涵不会骂我。哈哈哈哈!

「韦斯利故事」中,我个人最喜欢的是《一个地方》,但说到最满意的,《寻梦》故事既曲折又离奇,结局亦出人意表,始终是我最满意的一本。

《寻梦》的灵感是来自我自己的遭遇,我从小就常作一个同样的梦,后来索性用该个梦当开场,编出《寻梦》中那个完整的梦境。

从小到大,我一睡着就做梦。我的梦很奇怪的,带有连续性,有时整个星期就做同一个梦的连续段落,而且半夜醒来一阵子,再入睡又能再继续本来的梦,像看连续剧一样。

那些梦内容多到记不到,但真正精彩的会立刻记录下来,当成写作的素材。我的小说中至少有百分之二三十是由梦中取得灵感写成的。

「韦斯利故事」中我会把自己个人想法写进去,但不会写我的个人遭遇,所以那些故事绝对不是我的自传。

不过我有收集癖,任何具有许多不同式样的东西都喜欢收集和研究,在小说中,倒也写过不少有同样癖好的角色,

其中最典型的,当然是陈长青了,从他那包括各式收藏的古怪大屋,也发展出多个故事。

故事中连我的主观愿望投射也极少,唯一的一个例外,是《一个地方》,书中所写的便是我心目中的理想国度。

使用声控计算机写作并不比我之前使用纸和笔写稿快,我的见闻倒是许多故事的意念来源。

我所见过的听过的,只要能带给我启发和联想的元素,都可能在小说中采用。

例如当年在大兴安岭林区我遇上过一个被熊舔伤了半边脸的人,他的造型我印象极深刻,后来在《木炭》一书中,便写了一个造型差不多的角色。

我在一九五一年春天在苏州住过三个月,当时的一些见闻,后来也写了到《蛊惑》书中;

而在当地「玄妙观」内见过一个体型极胖、能一人占满一条长板凳的妇人,便是后来创作温宝裕妈妈的原型。

我又有过很多玩物丧志的嗜好,例如养鱼、种花、搜集贝壳、木工、烹饪、古典音乐等等,而且都是由迷转痴,由痴变狂。

我是贝壳专家﹝我曾以原名倪聪的名字和卢尔德先生Mr Rick Luther 合着了一本学术专书《香港之宝贝与芋螺》,一九七五年由香港「新昌印刷公司」出版﹞,便写了一个叫《贝壳》的故事。

想到写透明人,因为养鱼时看到俗称「玻璃猫鱼」的透明鱼。我喜欢玩音响,忽发奇想,便写了一个古代声音偶然留传到现代的故事,叫《古声》。

在《还阳》的故事中,写了很多关于树木和木工的内容,因为我对这两者兴趣都很浓,有段时间,我还自行制作家中的家俬哩。

有时只是偶然联想起,在故事中略提一下,添点趣味,例如我爱听古典音乐,便在《迷藏》书中,写主角在时空旅行时,遇上史塔温斯基,并给他鼓励,才有后来极受欢迎的〈春之祭〉。

我的小说常常融合历史事件。我认为只要用心去了解一段历史,用心揣摩当时的人、地、事、物,写出的故事自然令人信以为真。

有些情节,读者以为我是虚构,其实也是写实的,例如《背叛》中那场关键的小战役,就是历史上真有的,名字叫做「孟良崮战役」。

另一个我写的小说可以令人信以为真的原因,是我喜欢写我熟悉的东西。

曾经有人说过,我写乡野传奇风格的小说写得最好,因为那些故事背景就是我从小熟悉的,写出来自然生动了。

这或者也解释了为什么我写时装故事比古装故事好,以及为何我不喜欢看那些发生在遥远的外星、遥远的未来的科幻故事。

说起来真是巧合得很,我的小说在报纸上刊登,试过多次当连载至中途,现实生活中便发生一些事,

和我的故事所讲吻合的,我把那些新闻也写到故事中,应该也让故事的真实感提高了。我记得的例子,便包括《原子空间》、《换头记》、《后备》、《天人》等。

最早期的「韦斯利故事」中多次写明故事发生在香港,也用了一些具体的香港地方名称,后来一概删改了,

韦斯利变成是住在「一个东方城市」,故事中提到地方名和现实中存在的人物时,大都刻意写得模糊。

早期的那种具体写法,有人问我时我都忘记了,反而一些老读者记得比我还清楚,哈哈哈哈!

《钻石花》和第二个韦斯利故事《地底奇人》都是时装武侠小说,

大约是开始连载一年后,到写第三个故事时,我觉得现代武侠和传统武侠本质上换汤不换药,为了求新求变,问金庸加一点幻想好不好,他说好,

于是便在《妖火》开始,写成幻想小说,灵感来自冬虫夏草这种古怪的中药。

韦斯利的那些故事,我自己从来没有说是「科幻小说」的,不过出版社一定要说是科幻小说,我也不反对。

出版社给我出书,封面如何设计、采用什么颜色等等我一概不理。理会这些事情干什么?人家要看的不是封面,而是内容;

小说最重要的是好不好看,是不是科幻并不要紧。我很少看科幻小说。

中国的科幻小说并不多,外国的又不好看,像艾西莫夫,人称「科幻小说之父」,我却觉得作品沉闷得要命,哈哈哈哈!

当初写「韦斯利故事」是无心插柳的,后来出版单行本也是如此。

当时我只是以写武侠小说为读者所熟悉,大部份出版社对出版科幻小说都没有兴趣,

后来是「明报出版社」的负责人突然想到他们有一批废弃的纸张没用,扔了太可惜,就拿来出版我的科幻小说,

想不到销量不错,愈来愈多读者看我的科幻小说,我便也开始与科幻结下不解之缘。

「韦斯利故事」从一九六三年到一九九二年在《明报》上连载,刚好三十个年头,每天刊登约八百字到一千字;

期间在一九七三年初至一九七八年初停笔了五年。那五年我在改编还珠楼主的「天下第一奇书」——《蜀山剑侠传》,

把原书四百多万字重新编校,删去一半以上,又续了数十万字,写了一个结局,成为《紫青双剑录》。

《紫青双剑录》共十卷,首八卷系原著的浓缩,后两卷是我所续的结局,当年就在《明报》上本来刊登「韦斯利故事」的位置处连载,最后推出过分成十册及分成五册两个版本的单行本。

改写这「天下第一奇书」,比我自己写武侠小说还要累,因为必须要忠于原作。连我太太也帮忙了。

那个年代没有计算机,影印也不方便,所以我们买了两套《蜀山剑侠传》回来,剪剪拼拼的,再加上自己的修改,耗费了不少时间及精神,可惜到最后,读者对《紫青》的品评弹赞不一。

在一九七三年到一九七五年,我在《明报》上的连载,只有一些短篇武侠小说、以「年轻人」作主角的故事,及关于「非人协会」的六个故事等等。

据说当时有很多读者写信或打电话到《明报》编辑部去追问,编辑的答案是:「韦斯利出门去了。」

在《紫青双剑录》完成后,我立刻开始接续写韦斯利的故事,就是《头发》、《眼睛》那一批了。

在复出的第一个故事《头发》中,我还设计了一个情节,解释韦斯利为何在地球上消失了五六年。

﹝在《头发》的单行本中罕有地于扉页加插了一张「C 来到地球」的图画,系出自小女倪穗手笔。那是她小时候的画作,我信手拈来采用了,并不是事先有计划的。﹞

事隔多年,「韦斯利故事」重新在《明报》刊登,在《头发》正文之前有一段开场白,后来没有收录在任何单行本中的,内容如下:

我,韦斯利,又回来了。

对于明报老读者来说,多半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不必再来自我介绍。

对于新读者来说,只要看我的叙述,不久也可知我是什么样的人,一样不必特地自我介绍。

我离开了足有五年,这五年之内,何以音讯全无,又发生了一些什么样的怪事?

说来话长!

在这五年停笔期之前和之后的韦斯利故事,风格上有了不同。在内容上,前期较注重情节;后期的除注重情节外,也灌入了哲理。

﹝我记得那时期的一些「韦斯利故事」出版单行本时加强了包装,彩色扉页处印上了我的相片,还有金庸的提句:

「无穷的宇宙,无尽的时空,无限的可能,与无常的人生之间的永恒矛盾,从这颗脑袋中编织出来。」﹞

韦斯利的故事一直是在《明报》连载,之后由「明窗出版社」结集成单行本,当中有四本例外,就是《电王》、《游戏》、《生死锁》和《黄金故事》。

紧接《黄金故事》所写的《废墟》开始改回由「明窗」出版,而且出版社更把旧的韦斯利故事作出修订,重新包装成袋装书的形式。

此后所有的「韦斯利故事」单行本,一律都是袋装书的大小。

在把旧版修改成新版时,我最主要都是采用「删减法」,尽量地把不必要的情节或对白删去。

为什么呢?因为我觉得故事的主线才是最重要的,副线或许在连载的时候可以让读者看得更津津有味,但是结集成书时,便会令到全本书的节奏不够明快了。

有些故事在出书的时候,采用的名字和连载时并不相同,例如《地底奇人》出书时名叫《纸猴》﹝后来又分成《地底奇人》和《韦斯利与白素》两本﹞,《人造总统》出书时名叫《换头记》。

《木炭》和《头发》在出书时分别曾被台湾编辑改名为《黑灵魂》和《无名发》,在后来的版本我把它们又还原了。

至于《石林》,是在后期修订时才名为《魔磁》,我认为比较贴切,出书的早期,仍是沿用旧名。《老猫》在台湾连载时,也被改过名字为《千年猫》。

我写过很多系列的「连作小说」,不同的系列又有或多或少的故事数目,一向每个故事都是相当独立的,可以不必理会其它的作品,单独阅读;

后期的小说之间,相互的关连性便大了。这个不同系列小说之间的交集﹝现在有个潮流用语叫「Crossover」﹞,

应该是始自一九八一年原振侠的首个故事《天人》,该故事发表时写明「韦斯利着」,

当中有「那位先生」一角,其实就是韦斯利跑到别人的故事去了。后来在一九八四年所写的《犀照》,我让「亚洲之鹰」罗开在「韦斯利故事」中出现,两大主角见面及相识了。

到了后期,故事交集、互相刺激带出新情节的情况渐多,架构才愈见复杂了。

「韦斯利故事」在《明报》上的连载,直至一九九二年年初。当时金庸把《明报》大部分股权卖给于品海,我又移民到旧金山,便停止了「韦斯利故事」的连载。

最后连载的《祸根》在报纸上只连载了一半便停了,因为当时《明报》拒绝刊登我一篇批评中 共的文章,我说:「既然不愿意登,就统统别登吧。」

它的单行本也改由「勤 + 缘」出版。之后所有的「韦斯利故事」,都是直接出书的,每本书写大约九万字,一开始时稿费是十八万元,后来略有增加。

平时我在报纸上的连载,每天结尾处会以括号写着「未完」,一个故事的最后一天连载时会写着「全文完」。

《祸根》那次,「韦斯利故事」在《明报》上最后一天的连载,写的却是「本节完」。

---免责声明:图文源自网络,侵权联系删除

--End--

举报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