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依照法律采执法行动,与被捕人职业或宗教背景无关


“612人道支援基金”五名信托人被捕,包括天主教香港教区荣休主教陈日君、立法会前法律界议员吴霭仪及歌手何韵诗等。政府表示,执法部门是根据证据、严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关人士的违法行为而采取执法行动,完全与被捕人士的职业或宗教背景无关。

政府称,无人可以凌驾法律或犯了法而不需承担责任。如果有证据显示任何人犯法,无论他或她是什么身份或背景,都要面对法律制裁,无人可享有特权。警方调查显示,有关人士涉嫌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对香港特区实施制裁,涉嫌干犯“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违反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九条。

政府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可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必须采取措施防范和制止,确保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士须面对法律后果。

政府强调,香港居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均受基本法保障。香港国安法第四条亦明确规定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香港特区居民根据基本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享有的权利和自由。

政府会继续防范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任何人不论背景,执法部门均会一视同仁依法秉公处理。

图:星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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