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入职1小时被告知招错人,人事:补偿50元

找到工作后到新公司办理入职

本来是件开心事

但近日

广州一位25岁小伙入职仅一小时后

却被人事告知摆了个“大乌龙”:

公司招错人了

给他补偿50元打车费

相关话题随后引发网友热议

13日我们的记者也找到了当事人

一起来听听看

这究竟是什么“奇葩”经历~

当事人吴先生介绍,他是做视频剪辑的

1月底的时候

他去到番禺大学城的一家信息流广告公司面试

当天晚上就被告知

自己被录取了

并且约定2月6日到公司入职

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

后面竟然会发生这么“乌龙”的事

当事人 吴先生:挺无奈的,毕竟找了两个多月工作了。我当时面试也是面试剪辑岗位,入职当天在那公司待了1个小时多,后来人事才来找我确认情况,一问名字发现对不上,然后他才告诉我是招错人了,他们要招的是编导。

吴先生说

当时对方给了50元打车费

也询问是否愿意留下做剪辑的岗位

只是工资就没有原来的多

但吴先生觉得

发生这样的事情比较尴尬就没有再留下了

13日下午

他也准备面试其他公司的工作

当事人 吴先生:像做梦一样,不过也还能接受,因为告诉我录取之后跟我谈了薪资时就觉得不真实,所以她跟我说搞错了我也觉得合理。

事后

吴先生将自己的经历发布到网络平台上

网友纷纷留言

他说并没想过反响会那么大

也希望网友能够理性看待这件事

“我个人的感觉他们确实是真的搞错了

不是说故意耍我的

所以没有必要去仲裁之类的

人总会有犯错的时候”

有律师表示,这个事件的关键是当事人与公司,是否有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这个事件中,当事人正在等待入职的时候HR已经发现“摆乌龙”、通知错了人,在这种情况下并没有正式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先生是有证据证明这个“乌龙”的行为对他造成了损失的话,是可以要求单位进行补偿。”

同时,律师陈俏丹称,如果当事人与公司已经建立了正式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工作了半天或者一天,双方之间都已经是有劳动关系,要按照劳动法或者劳动合同法处理,就要证明这个员工在试用期内,这个人不符合用人标准等等”。

来源: 广东公共DV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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