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国际法院听证会进入最后一天 多方谴责以色列非法占领巴勒斯坦领土

2月26日,联合国国际法院在海牙就以色列占领巴勒斯坦领土问题举行的为期6天的听证会进入最后一天。

26日当天,阿拉伯国家联盟代表宣读了阿盟秘书长盖特的声明。声明称,以色列对巴勒斯坦领土的长期占领是对国际正义的侮辱,导致了当前对巴勒斯坦人民犯下的恐怖行为。占领土地、杀害、恐吓和迫使人民流离失所是没有任何道德或法律理由的。

土耳其外交部副部长艾哈迈德表示,去年10月7日以来的发展局势再次证明,不解决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冲突的根源,该地区就不可能有和平。以色列不断加深对包括东耶路撒冷在内的巴勒斯坦领土的占领,未能实现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共存的两国愿景。这是实现和平的真正障碍。

按照联合国大会请求,联合国国际法院2月19日开始在海牙就以色列占领巴勒斯坦领土问题举行为期6天的听证会。其间,国际法院听取了50多个国家以及阿盟、非盟、伊斯兰合作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口头陈述。以色列拒绝参加听证会,但提交了书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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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92
  • 迟到的正义对死去的生命没有任何意义,但对还在为生存挣扎的生命就是希望! 希望让正义的天平都公平的落到实处!

  • 相信法律

  • 挺想知道,如果海牙法院判决以色列犯战争罪,最后能否执行相关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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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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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屏山,27岁男子在某纺织厂上班,适用期为3个月。男子干了2个月,顺利拿到第一个工资,随后,男子提出离职,希望主管将剩余的第二月工资5370元结算给自己,主管满口答应了男子,但提出要按规定走审批流程。男子回到家后,再次要求主管,要求马上支付工资,依旧被其拒绝。男子非常愤怒,产生了报复心心理,5天后,男子回到纺织厂,不仅故意纵火,还将财务刺伤。 据极目新闻,5月23日报道:之前,网传“某纺织厂克扣、拖欠离职员工800元工资”5月20日警方通报不属实,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引发关注。 27岁的文某自幼家境贫寒,在本该无忧无虑读书的年纪,他却不得不辍学,跟随父母四处奔波打工,或是独自在陌生的城市闯荡。 长期的艰辛与孤独,让他的内心逐渐蒙上了一层厚厚的阴霾,变得悲观又自闭。 今年春节,他回到老家,浑浑噩噩的在家里呆了一段时间,这让他的心情更加抑郁,他决定还是出去工作,试图从抑郁中走出来。 3月1日,他经人介绍,来到屏山县某纺织厂上班,要文化没文化、要技术没技术的他,在这里只能做一名普通的工人。 同时,与纺织厂签下《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每月25日支付上月工资。 文某本就性格孤僻,不愿与人交往,在厂里闷声干自己的工作,他只盼着日子快点过,早点拿到工资。 4月25日,他终于拿到了3月份的工资4158元。 然而,这份工资只给他带来短暂的快乐,内心的痛苦与绝望如影随形。 4月30日,文某向主管黄某提出了辞职申请。 5月15日,文某办理完离职手续,结清了剩余的5370元工资,并要求财务经办人员当即支付工资。 财务经办人员多少了解他家里的情况,同意提前发放,但表示要走审批流程。 可当文某回到家后,左等右等,工资却迟迟未到账。 他焦急地联系主管,却换来了一次次失望。 就这样他在焦虑中等了5天,5730元的工资还是没到手,他坐不住了,也等不下去了。 愤怒的情绪被点燃,他在心底冒出一个报复的想法,这个想法一旦生根发芽,就再也也控制不住。 5月20日上午,文某乘车来到纺织厂。 他眼中满是决绝,径直走进2号、3号车间,点燃了罪恶之火。 火势迅速蔓延,浓烟滚滚,整个车间陷入一片混乱。 然而,他的疯狂行为并未就此停止,随后,他又拿起刀,将毫无防备的财务人员雷某磊刺伤。 幸运的是,文某在案发时就被当场控制,避免了更大的悲剧发生。 被捕后,他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心理,据他供述,辞职是因为早已对生活失去希望,一心求死。 他急切地想要拿到工资交给母亲,却因愿望落空,冲动之下,决定报复。 这件事发生后,网友们也发表了不同看法,有人说:从时间节点上看就是拖欠克扣,4月30日提出伸请,一般情况一周内基本能解决。而非要拖到5月15日还要审批走流程,有的公司就是怕麻烦不到发薪日不给,期间又过了5日,几次三番。这公司规定明显有问题,看来老板也不寃! 还有人说:这纺织厂公司已经违法了,未及时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节假日三倍工资不发,离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这都是写进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 《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这实际上也明确了工资结算的时间限制 本案中,文某在5月15日办理的离职,在20号还未向文某支付工资,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就算在规定时间内纺织厂仍未向文某支付工资,文某完全可以走法律程序,讨回工资,不应该在冲动之下,采用这种极端的方式,害人害己。 《国刑法》第115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文某的行为构成放火罪,即便他原本只是想报纺织厂,但放火行为危及众多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符合放火罪构成要件,仅凭放火罪,文某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文某用刀刺伤雷某,符合伤人的故意,如果雷某的伤情达到轻伤及以上,文某则构成故意伤害罪,纵火罪和故意伤害罪,二罪并罚,文某将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场悲剧令人痛心疾首,虽然很同情文某悲惨的人生经历,但用极端的行为报复他人,不可原谅。 信源—《极目新闻》-2025-5-23。 #夏日生活打卡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