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好龙江人大故事 • 代表篇】绥棱四级人大代表为县检察院轻罪治理体系建设建言献策

  “轻罪治理体系建设应该怎么搞?先听听人大代表的意见。”5月7日,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走进绥棱县人民检察院,围绕轻罪治理与认罪认罚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代表们参观了绥棱县人民检察院新修建的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室,详细了解认罪认罚室功能作用,认真听取认罪认罚的适用阶段、认罪认罚赋予涉案人员的程序选择和实体从宽的情形,并进一步与检察官就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尤其是故意伤害、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类型的轻罪案件与暴力型犯罪如何区分,如何做到当宽则宽,该严则严,宽严有度,罚当其罪等问题深入交流,积极为该院推进轻罪治理体系建设提出意见建议。


座谈交流

  绥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莫祥麒表示,加快推进轻罪治理体系建设是检察机关落实为人民司法的实际举措。绥棱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把握好“三个善于”,依法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不起诉与行政处罚的衔接,推动轻罪治理体系建设;坚持能动司法与案件质效双结合,促进轻罪治理与认罪认罚双推进,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建立健全轻罪治理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各类办案主体在行使检察权过程中不缺位、不越位。

  代表们对绥棱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征求意见,自觉接受代表监督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

  “检察机关的轻罪治理体系建设是司法为民最真实的体现。”省人大代表王晓东说,绥棱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轻罪案件的办理,让百姓真实感受到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做到法理情的统一,让检察办案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市人大代表杨娜表示,从2016年认罪认罚的全国试点到2018年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自己一直高度关注。通过参观绥棱县检察院认罪认罚意见听取室,了解认罪认罚的听取方式、听取阶段及认罪认罚对涉案人员的从宽适用等情况,对轻罪治理与认罪认罚工作又有了更深一层理解。统筹处理好“宽”与“严”、“惩”与“防”的辩证关系,对涉案人员快速回归社会,有效解决社会矛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县级人大代表,聚焦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是我的职责所在。”县人大代表李志刚表示,依法准确把握罪与非罪、违法与犯罪界限,通过发挥“宽”的教育作用,有利于涉案人员真诚悔罪,减少与社会和被害人的对抗,降低司法资源使用率,有效推动法治社会、和谐社会的治理。

  乡人大代表曲长新说,作为与人民群众联系最密切的代表,切身感受到了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与轻罪治理的实际工作成效,有利于减少涉案百姓诉累和社会对抗。自己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向基层群众做好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质检察产品,实现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更好的预防犯罪。维护合法利益。




  绥棱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虚心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并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充分吸纳。一是要发挥制度优势,继续全面推进认罪认罚制度贯彻实施,保证涉案人员全面知晓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二是要认罪认罚适用要实现“三个效果”统一,确保案件质效是首位,坚持宽严相济;三是要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对于社会危害性小、人身危害性小的轻罪案件,邀请人大代表到检察院参加听证,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公正运行,进一步提升检察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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