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重大违法违规 洪城大厦(集团)被通报
6月14日, 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公开了第六批共18名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截至目前,金融监管总局累计向社会公开五批次银行保险机构重大违法违规股东,惩处违法违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于股东股权和关联交易整治问题严肃治理。
洪城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列在处罚名单。公开信息显示,洪城大厦持有江西银行0.98474%股份,持有景德镇商业银行5.3942%股份。

天眼查显示,洪城大厦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曾用名:南昌洪城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8年,洪城大厦集团成员,位于江西省南昌市,是一家以从事住宿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25765.74万人民币,超过了99%的江西省同行,实缴资本25765.74万人民币。通过天眼查大数据分析,洪城大厦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共对外投资了28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14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4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3个。风险方面共发现企业有天眼风险信息18305条;涉诉关系33条,开庭公告5条。
起码罚款10元钱
我觉得四川三友集团也违法,作为股份公司,未经股东大会同意非要投一个不赚钱的项目(西区医院),造成公司十多年不分红,还不开股东大会,郝士权出来解释嘛
现在洪城大市场跟死人一样的地方,亏了那么多人,还有发不出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