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疫情防控最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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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疫情防控最新措施】3月16日,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对从我省口岸入境的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不再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第1、7、14天采集鼻咽拭子完成核酸检测,其中第14天应至少采用2种试剂平行验证(原则上由不同检测机构开展),并进行1次抗体检测,已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不进行抗体检测,已进行抗体检测的,其结果不作为医疗筛查和诊断的依据。解除隔离后,入境人员由各地闭环接回当地(外省人员应闭环送至机场、车站),纳入社区管理,做好7日内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每日向社区报告2次体温、症状情况,第7日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在其他省份执行完14天集中隔离的入境人员,来(返)川时不再进行集中或居家隔离,按照从我省口岸入境人员解除集中隔离后要求管理。@健康四川官微

四川疫情防控最新措施

来源: 成都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