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通报!保定1人在服刑期照领工资18万,相关责任人被处分


推荐阅读:

童年的夏日在这里 乡淘院子更嗨皮

梦里太行 夜游水镇

近日,河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前不久,在开展专项检查时,保定市纪委监委检查组发现一起案件的处分决定执行被打了“白条”,2008年5月31日至2011年5月30日,高某被羁押及服刑期间,还照常发着工资,随即下发了整改通知,追回违规发放的工资18.34万元,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进行全市通报。



保定市纪委监委联合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利用2个月时间,对2013年以来全市受处分人员处分决定执行相关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处分决定送达、宣布、归档以及受处分人员职务级别、工资待遇、年度考核、奖金发放、评先选优、任用晋升等方面。

针对发现的问题,保定市纪委监委建立了工作台账,加强跟踪督导,实行销号管理。同时,建立定期沟通制度,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被处分人员所在单位沟通情况,落实各项要求。加大日常抽查、检查力度,再发现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一律从严问责,公开曝光,形成震慑。

(编辑白金娜、褚梦月 消息来自河北省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公众号)

视频加载中...

举报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