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申请民事案件法律援助的流程(法律援助辅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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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辅助计划”旨在为“夹心阶层”人士提供法律援助。如申请人的财务资源超出普通法律援助计划规定的限额,但又不超过某一金额,便可根据这项计划提出申请。

往期精选

在香港申请民事案件法律援助的流程(普通法律援助计划)

刑事案件申请法援的条件和申请途径

在香港申请法律援助的基本条件(下)

在香港申请法律援助的基本条件(上)

民事案件申请法援的条件和申请途径

今天跟大家分享在香港申请法律援助的流程(法律援助辅助计划)。本文阅读时间大约5分钟,分为以下五部分内容:

一、援助范围

二、申请资格

三、申请程序

四、申请人是否须要缴付分担费

五、如案件胜诉会怎样

援助范围

这项计划适用于下列类别索偿额很可能超过75,000元的申索:

  • 人身伤亡索偿;
  • 涉及医疗、牙科或法律专业疏忽的申索;
  • 涉及执业会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专业工程师、注册专业测量师、注册专业规划师、认可土地测量师、注册园境师,以及地产代理专业疏忽的申索;
  • 关于保险人或其中介人在销售个人保险产品时涉及疏忽的申索;
  • 就售卖已落成或未落成一手住宅物业向卖方提出的金钱申索。
  • 根据《雇员补偿条例》提出的申索,以及雇主或雇员就劳资审裁处所作裁决而提出的上诉中,为雇员提供法律代表,不论争议金额为何。
  • 针对持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所指的第1类(证券交易)、第2类(期货合约交易)或第8类(提供证券保证金融资)受规管活动牌照或获注册以进行该等活动的金融中介人的专业疏忽所提出的金钱申索;
  • 涉及因诈骗、欺骗或失实陈述而被诱使进行的证券衍生工具、货币期货或其他期货合约交易所提出的金钱申索。



申请资格

与普通法律援助计划一样,申请人须同时通过经济审查和案情审查,才会获批法律援助。

经济审查即申请人的财务资源必须超过港币420,400元但不多于港币2,102,000元。案情审查即申请人必须具备合理理据提出诉讼。

申请程序

申请程序和(民事)普通法律援助计划一样,申请人可亲身到法律援助署或透过法律援助电子服务入门网站(入门网站)提出申请。



申请人是否须要缴付分担费

法律援助辅助计划在财政上自给自足,经费来自申请人所缴付的申请费、分担费,以及从申请人在诉讼中讨回的赔偿或补偿所扣取的款项。

就(i)人身伤亡申索;(ii)雇员补偿申索;以及(iii)为针对劳资审裁处所作裁决而提出的上诉中,为雇员提供法律代表(第一类诉讼),申请人在接受法援时,须缴付申请费1,000元及中期分担费105,100元。

至于下列类别的个案(第二类个案),申请人在接受法援时,须缴付申请费5,000元及中期分担费,分担费比率为经评定财务资源的10%或105,100元,金额以较高者为准。

  • 就医疗、牙科及法律专业疏忽提出的申索;
  • 涉及执业会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专业工程师、注册专业测量师、注册专业规划师、认可土地测量师、注册园境师,以及地产代理专业疏忽的申索;
  • 关于保险人或其中介人在销售个人保险产品时涉及疏忽的申索;
  • 就售卖已落成或未落成一手住宅物业而向卖方提出的金钱申索;
  • 针对持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所指的第1类(证券交易)、第2类(期货合约交易)或第8类(提供证券保证金融资)受规管活动牌照或获注册以进行该等活动的金融中介人的专业疏忽所提出的金钱申索;以及
  • 涉及因诈骗、欺骗或失实陈述而被诱使进行的证券衍生工具、货币期货或其他期货合约交易所提出的金钱申索。

如案件胜诉会怎样

如申请人的案件胜诉,申请人须从讨回的损害赔偿/补偿金中支付法援署署长在案件中代为垫支的所有开支及讼费,包括未能向对讼一方讨回的讼费。此外,署长会视乎案件类别及是否在审讯开始的日期前/委聘大律师出庭前达致和解,从申请人讨回的赔偿中扣除某个比率的款项拨入法律援助辅助计划基金。

第一类诉讼

(i)人身伤亡申索;以及(ii)雇员补偿申索

如案件胜诉,申请人须从讨回的赔偿中扣除10%的款项,拨入法律援助辅助计划基金。如申请人的案件在审讯开始的日期前/委聘大律师出席审讯前达致和解,扣除的百分比会减至6%。

(iii)针对劳资审裁处所作裁决提出的上诉中,为雇员提供法律代表的个案

案件胜诉,申请人须从讨回的赔偿中扣除10%的款项,拨入法律援助辅助计划基金。如申请人的案件在原讼法庭上诉聆讯开始的日期前/委聘大律师出庭前达致和解,扣除的百分比会减至6%。

第二类诉讼

如案件胜诉,申请人须从讨回的赔偿中扣除20%的款项,拨入法律援助辅助计划基金。如申请人的案件在审讯开始的日期前/委聘大律师出席审讯前达致和解,扣除的百分比会减至15%。



结语

下一期跟大家介绍刑事诉讼法律援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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