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居民申请“单程证”前往港澳定居的攻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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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几期跟大家分享了内地居民如何通过结婚方式取得港澳地区居留权后,有朋友咨询,现在审批的分数已经达到了,该如何申请“单程证”前往香港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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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跟大家分享“单程证”相关内容。本文阅读时间大约5分钟,分为以下五部分内容:

一、什么是“单程证”

二、申请“单程证”的条件

三、不予批准“单程证”的情形

四、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五、办理方式

什么是“单程证”

探亲签证的全称是“往来港澳通行证探亲签注”。内地居民可以办理该签注申请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

“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

申请最多的情况是,内地居民和港澳居民结婚后,内地居民申请该签注,为前往香港提供便利。



申请“单程证”的条件

内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可以申请前往港澳通行证:

(一)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人员的内地配偶及其偕行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家庭团聚的;

(二)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所生的中国籍子女,并且在其出生时,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已依法取得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

(三)未满18周岁(含生日当天),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的;

(四)18周岁以上、未满60周岁,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的父母均60周岁以上,需要其前往照料的;

(五)60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18周岁以上子女的;

(六)特殊情况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

第(四)项中“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指不具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的,或者经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子女。第(五)项中“在内地无子女”,指不具有内地常住户口的子女。



不予批准“单程证”的情形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不予批准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包括:

  • 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 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 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 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 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 不属于可以申请前往香港,澳门定居的情形;
  • 编造情况, 提供假证明,欺骗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债务人,如果在失信期间被获准出境定居,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其限制出境。



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以香港居民和内地居民结婚,且无子女,申请前往定居为例,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提交《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表》;

(二)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及港澳关系人相片;

(三)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四)交验港澳关系人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五)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其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意见。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六)提交结婚证明、配偶同意其以家庭团聚为目的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声明。有偕行子女的,需同时提交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申请人在国外登记结婚的,需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结婚证书或者结婚公证;



办理方式

内地居民申请前往港澳通行证,应由本人和拟团聚的香港或者澳门亲属共同向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接受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面见、询问和现场采集面像。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应由其监护人陪同申请。港澳关系人因患严重疾病等原因无法前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接受面见和询问的,应提交港澳关系人出具的免予面见申请和医院诊断证明等材料。

结语

下一期继续跟大家分享办理“单程证”的相关内容和常见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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