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7日电 据工信部网站消息,为加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管理相关工作,有效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促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产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做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上位法的衔接,工信部近日印发《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
据民航局网站8月2日消息,根据国内民航发展的实际情况,中国民用航空局起草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章分为总则、操控员安全操控要求、登记管理、适航管理、空中交通管理、运行与经营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8章。
工信部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管理若干规定。其中提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者应当为其生产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设置唯一产品识别码。自备动力系统的飞行玩具除外。唯一产品识别码应当包含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者名称代码、产品型号代码和序列号。
相关阅读:我国民用无人机领域首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明年6月1日实施■ 近年来,全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产业高速发展,由于其操作简便、快速灵活,广泛应用于农业、林业、电力、气象、海洋监测、遥感测绘、物流、应急救援等领域,但同时由于其易改装、难防范,容易出现“黑飞”“乱飞”现象,给国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已于2023年12月15日经第29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中提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运行按照面向运行场景、基于运行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分为开放类、特定类和审定类三类运行。
工信微报工信部印发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管理若干规定为了规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活动,促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航空安全、公共安全、国家安全,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以部令形式印发《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管理若干规定》,明确了适用范围、生产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制度等方
12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管理若干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66号,以下简称《规定》)。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负责同志对《规定》进行了解读。《规定》主要规定了以下制度。其中,关于生产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