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房票安置最新政策

2025年3月21日,首个“房票”安置试点项目在龙文区东屿片区04地块正式启动。

房票政策详情


  • 可自主选择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或“房票”安置。被征收人为多人且需分别购房时,需就“房票”安置面积分配达成书面意见,分别核发“房票”。
  • 房票使用规则
    “房票”可转让、继承也可补发,但购房补助有效期保持不变。购房补助有效期届满后,“房票”持有人若未购房,可申请将“房票”兑付成等额货币,但不可享受购房补助。
  • 购房补助
    自征迁协议签订之日至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12个月内,被征收人凭“房票”购买规定区域内的预(现)售新建商品住房时,可按认定面积享受1668元/平方米的购房补助。
  • 可购房套数
    持票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购买多套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助有效期内,“房票”持有人若未购房,不得申请兑付全部或部分“房票”金额;完成购房且使用“房票”金额达到90%及以上的持票人,可申请兑付剩余的“房票”金额,但剩余部分不可享受购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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