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内物品损坏,到底应该由谁来修?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法官张治中法官经多轮耐心沟通,实质化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张某,一位来城市打拼多年的青年,为了稳定生活,与房东李某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
小益承租期间,正逢炎炎夏日,空调突然出现故障无法使用,小益遂向小群要求其承担空调的维修义务,但小群认为此房屋及里面的电器设备出租给小益时是良好的状态,是小益自己使用不当造成空调无法使用,因此小益应当承担空调的维修义务。
最近出租房内的冰箱突然停止制冷,我通知房东让他立即找人修理。请问,这笔冰箱维修费究竟该由谁承担?维修义务是指在租赁物出现不符合约定的使用状态时,出租人须对该租赁物进行修理和维护,以保证承租人能够正常使用该租赁物。
4月3日,江西上饶玉山县通报了对“提灯定损”事件的处理结果。通报显示,涉事房东因先前拿砖块砸人的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并罚款,房东此前列出的“万元赔偿清单”,存在检查方式有悖常理、赔偿要求不合理等问题,其向租户索赔的“赔偿金”也已退还租户。
近日,一则租客洗澡触电身亡房东被判赔43万元的新闻引发广泛关注。房屋出租后,房屋的使用权就归租客所有,为什么还要房东承担赔偿责任?许多人对此表示不理解。为此,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法官李俊接受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采访,对出租房屋过程中,房东的义务和法律责任等问题,进行了解读。
正值暑期租房高峰期,随着租房需求增加,相应纠纷也开始增多。押金不退、二房东跑路怎么办?房屋损坏该由谁来维修?遇到甲醛房如何取证……多类问题出现在社交网站上。法官提醒,租房前要对房东信息进行核实,并且实地看房,在签订合同时,务必注意其中的权利义务条款及违约责任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