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
就在刚刚,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又升级了!综合平台新增功能、查验平台出现电子专票样式,种种信息都在释放同一个重要信号,增值税电子专票的推广使用已经具备了条件,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已具备了电子化属性,从发票领购、开具到发票的比对、勾选、查验均具备了电子化基础。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今天一则消息传遍了朋友圈: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4号规定,9月1日开始,先行在宁波市海曙区和慈溪市选取部分新办纳税人开展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试点工作,并同时公布了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样式。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