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宅基地申请在镇里未获批准,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上级自然资源部门、专业法律机构或律师等部门寻求帮助。
乡镇人民政府:首先,向乡镇人民政府咨询未获批准的具体原因,并了解审批流程和自身是否符合条件。乡镇政府负责农村宅基地的日常管理和审核工作,通过沟通可能解决问题。
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如果对乡镇政府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请求重新审核或协调解决。县级部门负责宅基地的规划和审批工作,具有更广泛的职权和专业知识。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如果认为乡镇政府或自然资源部门的审批行为违法或不当,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合法权益。
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可以向上级自然资源部门投诉乡镇政府未依法审批的情况,请求调查处理。
专业法律机构或律师: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权益和义务,获取专业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帮助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建议查阅当地宅基地管理办法和相关法规政策,以更好地了解自身权利和义务,确保申请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