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产假与暑假重合时,通常产假优先,暑假时间可以顺延。具体安排需根据学校的师资情况和相关政策确定。
产假权益保障:
-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难产或多胞胎生育会增加产假天数。
- 产假期间,女教师的工资和福利应得到保障。已参加生育保险的教师,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的,由学校按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
暑假顺延:
- 当产假与暑假重合时,暑假时间可以顺延,但具体是否顺延及天数由学校决定。
- 学校会考虑师资配备和工作安排等因素。
法律依据:
- 《国家教委关于女教师产假有关问题的复函》指出,女教师产假若正值寒暑假,假期可顺延。
- 各地需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执行。
建议女教师与学校或教育部门沟通,了解具体政策和安排,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