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孙某在一年多的时间内,向网络女主播打赏657万余元。妻子汤某称,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丈夫擅自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女主播,损害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汤某将女主播和直播平台起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共同向她返还328万余元。
王某是女主播,这些钱是张先生的打赏,8万多经直播平台支付,其余微信转账。近年来,我国网络支付技术和网络娱乐服务业发展迅猛,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现象广受关注,也出现了未成年人为网络游戏或网络直播平台支付较大金额用于充值、“打赏”而形成的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对这些纠纷的法律解释进行了明确。未成年人“打赏”支出 法院应支持返还。《意见》明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家金融企业的业务经理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提高客户贷款金额、违规使用账户批准等方式侵占企业资金,然后用于打赏网络主播,给企业造成巨额损失。那么,打赏资金能否追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市公安局近日办理了一起案件,认定打赏钱款为涉案资金,属于应予以追缴的范围。
10月28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直播电商与短视频发展年会上获悉,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网络表演(直播)分会将在年内针对网络直播打赏行为出台指导规范,预计最快12月出台。除此之外,协会还将推出网络主播的分类分级管理规范,对非电商类主播进行评级。
记者 钟建军 通讯员 郭宏伟 樊依男子为主播女友在直播间打赏30余万元,微信转账和赠送礼物达8万余元,分手后,男子想要回钱款,法院会支持吗?近日,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李某与孙某附义务赠与合同纠纷案。
漫画:蔺 颖当前,网络直播兴起,其中网络直播打赏日益成为网友支持偶像的一种表达方式,也出现了一些打着“感情牌”的打赏乱象,一些粉丝沉溺其中持续打赏,不仅损失钱财、诱发家庭矛盾,也有违社会公序良俗。掺杂着“感情”的打赏行为在法律上该如何定性,是赠与还是消费?
潘高峰/文一个生活拮据的家庭,父亲瘫痪在床,治病的救命钱却被9岁女儿打赏给了主播,10天高达19.5万元。母亲向平台申请退款20余次却屡屡遭拒。这两天,本报一则报道引发热议。虽然媒体介入后平台迫于压力同意退款,但背后的“直播打赏”乱象,依然值得关注和思考。
来源:环球网 案例背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智能手机的广泛使用,消费者的娱乐偏好显著转变,简单、快捷的娱乐方式更容易吸引消费者的兴趣。直播行业成为这一趋势的主要受益者,为内容创作者,通常被称为“主播”或“自媒体人”,提供了一个与观众实时互动的平台。
高某因投资亏损、无固定收入来源,通过编造高某被关押在看守所需要花钱去捞人、父母亲生病需要住院、本人出车祸、奶奶生病需要做手术、打官司需要交诉讼费、办理房产证去贷款、处理姥爷的后事等一系列理由,共骗得刘某的借款人民币514300元,全部用于打赏女主播、与朋友吃喝玩乐等个人消费。
日前,在公安部的统一指挥部署下,上海警方在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反洗钱部门和相关省市公安机关的支持配合下,成功侦破全国首例利用网络直播“打赏”实施洗钱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捣毁一条寄生于网络直播平台、洗兑转移非法集资等黑灰资金的新型洗钱犯罪产业链,涉案金额近亿元。
近日,重庆街头发生了一起引人注目的冲突事件。一名男子与一名漂亮女主播在街头大打出手,这事儿,说起来还跟钱有关,就是那直播打赏的事儿。据了解,男子曾是女主播的“榜一大哥”,长期通过直播平台向女主播赠送礼物,累计金额高达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