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主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省级以上认可的有资质医疗卫生机构负责。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由多部门代表组成,包括劳动保障、人事、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和用人单位代表。
-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再次鉴定及有争议的最终鉴定。
省级以上认可的有资质医疗卫生机构:
- 这些机构在工伤鉴定中提供专业诊断证明,作为劳动能力鉴定的参考依据。
工伤认定需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劳动局)申请,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需在取得工伤认定书后进行,由劳动委员会指定机构鉴定。建议查阅当地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以获取具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