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情况下,职工个人通常不需要承担工伤费用。以下是费用承担的具体情况: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工伤医疗费和康复费(符合目录标准的部分)
- 住院伙食补助费
- 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符合规定的部分)
- 辅助器具费(经鉴定确认的基础型号部分)
- 生活护理费(根据自理能力等级支付)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一至四级伤残津贴
- 工亡赔付(丧葬补助金、工亡补助金、亲属抚恤金)
- 劳动能力鉴定费
用人单位支付
- 停工留薪期工资和福利
- 停工期护理费(如员工生活不能自理)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员工解除合同或被辞退时)
- 未参保或参保前的工伤费用
- 未及时申报工伤期间的费用
特殊情况
- 超出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以及辅助器具超出基础型号的部分,可能需要员工自负。
- 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伤费用由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协议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总之,职工个人无需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费用主要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