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侵害商业秘密犯罪案。该案有关“侵害商业秘密造成权利人重大损失”的计算问题,值得思考。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6月9日,被告人韩某兴和信阳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负责研发工作。
随着萧瑞东三人进入办公室,陈总和几个下属停止与李雪雁争吵。“董事长,你们来了。”李雪雁在公司内部,通常称呼李洪德为董事长,只有在家里才叫爷爷。这样显得正规化一些,也更专业。“嗯。”李洪德微微颔首,老辣的目光投向陈伟斌等人。“怎么个情况?”低沉的声音质问陈伟斌。
南都讯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企业数据日益成为现代企业不可或缺的发展资源。记者1月24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近年来,不法分子侵害企业数据安全案件时有发生,损害企业合法权益,影响企业创新发展。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各类侵害企业数据安全犯罪近千人,需依法惩治犯罪、促进源头防范。
11月5日,石门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职务侵占案,犯罪嫌疑人曾某某(男,47岁,石门县人)已被依法移送起诉。7月10日,经侦大队接到石门县三圣乡杜家岗社区某加油站老板黄先生报警,称员工曾某某盗窃店内公款数十万元。
4月30日,南方+潮州频道获悉,潮安法院近日依法审结一宗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潘某因在某网络平台分享保研面试题目,侵害某教育科技公司的商业秘密,判定潘某赔偿某教育科技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合计1.5万元。
从泄露商业秘密、“蚂蚁搬家式”职务侵占到兜售隐私——公司里的“内鬼”要点提示✎从检察机关办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来看,很多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都有“内鬼”存在,很多涉及软件源代码的侵犯著作权案件中也有“内鬼”的身影。
近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厅获悉,最高检指导上海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尊湃侵犯华为海思芯片技术商业秘密案已于7月28日判决,14名被告人十日内均未提起上诉,目前一审判决已生效。据悉,该案中,被非法获取的技术信息估值达3.17亿元。据了解,海思公司系华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央广网宁波4月23日消息4月22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侵犯商业秘密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二百万元,判处被告人丘某、文某、贺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不等,各处罚金十万元至五万元不等。
“飞单”,你了解吗?在房产销售行业中,“飞单”现象普遍存在,但要知道,这种不法行为一旦查实,是要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在房产委托代理销售过程中,开发商销售员与中介相互串通,联手将自然到访、属于开发商的客户,虚构为分销商渠道的到访客户,从而骗取开发商的佣金。在行业内,这称为“飞单”。
澎湃新闻 倒卖两千多吨柴油,价值1900多万元,是2名企业“内鬼”串通作案的“成果”。这2名“内鬼”,一人是买方公司的项目承包人,伪造公章签合同,以公司名义购得柴油再倒卖;一人是卖方公司的业务员,隐瞒真相配合“交易”。这两人均被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