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超4小时未停车休息,构成疲劳驾驶,记三分罚款200元

2025年2月1日11时许,临渭交警二中队民警在华山大街巡逻时,拦下了一辆由刘某驾驰的鲁Q877**重型货车进行检查。经查看该货车的北斗卫星定位,发现刘某存在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的情况,已构成疲劳驾驶。

根据相关规定,刘某因疲劳驾驶被记三分并处罚200元。临渭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避免疲劳驾驶带来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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