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基坑工程,你知道多少?

一、深基坑定义

根据建办质(2018) 3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安全专项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开挖深度超过5m (含5m) 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深基坑工程的特点

1、深基坑支护体系是临时结构,安全储备较小,具有较大的风险性。基坑工程施工过程中应进行监测, 并应有应急措施。

2 、基坑工程具有很强的区域性。如软粘土地基、黄土地基等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不同的地基中基坑工程差异性很大。

3 、基坑工程具有很强的个性。基坑工程的支护体系设计与施工和土方开挖不仅与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有关,还与基坑相邻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位置、抵御变形的能力、重要性,以及周围场地条件等有关。

4、基坑工程具有环境效应。基坑开挖势必引起周围地基地下水位的变化和应力场的改变,导致周围地基土体的变形,对周围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产生影响,严重的将危及其正常使用或安全。

5 、土方开挖的施工组织是否合理将对支护体系是否成功具有重要作用。不合理的土方开挖、步骤和速度可能导致主体结构桩基变位、支护结构过大的变形,甚至引起支护体系失稳而导致破坏。

目前我国各大城市深基坑工程更突出了以下特点:

1、 近。深基坑离周边的环境保护对象越来越近。

2 、深。随着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基坑越来越深。

3 、大。随着地下工程的迅猛发展,基坑规模和尺寸越来越大。

三、深基坑安全施工要求

1、根据建办质(2018) 3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基坑工程属于超过—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2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3 、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专家论证会参会人员

1、专家;

2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3 、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4、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5、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五、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1、 专项施工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2 、专项施工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施工图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3 、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并能够确保施工安全

六、安全专项方案主要内容

根据建办质(2018) 3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安全专项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七、基坑工程事故类型

基坑工程事故类型很多。在水土压力作用下,支护结构可能发生破坏,支护结构型式不同,破坏形式也有差异。渗流可能引起流土、流砂、突涌,造成破坏。围护结构变形过大及地下水流失,引起周围建筑物及地下管线破坏也属基坑工程事故。粗略地划分,基坑工程事故形式可分为:

八、基坑的破坏形式

8.1围护体系破坏:施工抢进度,超量挖土,支撑架设跟不上,围护体系缺少设计上必须的支撑,或者是未按图施工,少加支撑,致使围护体系应力过大而折断或支撑轴力过大而变形、破坏

围护体系折断:

由于施工抢进度,超量挖土,支撑架设跟不上,是围护体系缺少大量设计上必须的支撑,或者由于施工队伍不按图施工,抱侥幸心理,少加支撑,致使围护体系应力过大而折断或支撑轴力过大而破坏或产生大变形。

围护体整体失稳模式:

基坑开挖后,土体沿围护墙体下形成的圆弧滑面或软弱夹层发生整体滑动失稳的破坏。

围护踢脚破坏模式:

由于基坑围护墙体插入基坑底部深度较小,同时由于底部土体强度较低,从而发生围护墙底向基坑内发生较大的“踢脚”变形,同时引起坑内土体隆起

坑内土滑坡,致使内支撑失稳:

在地铁车站那样的长条形基坑内区放坡挖土,由于放坡较陡、降雨或其他原因引致滑坡冲毁基坑内先期施工的支撑及立柱,导致基坑破坏

8.2渗透破坏:在深基坑开挖过程中,降低地下水位过大或围护结构有较大变形时,可能会引起基坑周围地面沉降,若不均匀沉降过大,还有可能引起建筑物倾斜,墙体、道路及地下管线开裂等问题。

坑内壁流土破坏:

在饱和含水地层(特别是有砂层、粉砂层或者其他的夹层等透水性较好的地层),由于围护墙的止水效果不好或止水结构失效,致使大量的水夹带砂粒涌入基坑,严重的水土流失会造成地面塌陷。

基坑底突涌破坏:

由于对承压水的降水不当,在隔水层中开挖基坑时,当基底以下承压含水层的水头压力冲破基坑底部土层,发生坑底突涌破坏。

基坑底管涌:

在砂层或粉砂底层中开挖基坑时,在不打井点或井点失效后,会产生冒水翻砂(即管桶),严重时会导致基坑失稳。

8.3周边环境破坏

1、支护结构变形引起的沉降

在深基坑工程施工过程中,会对周围土体有不同程度的扰动, 一个重要影响表现为引起周围地表不均匀下沉,从而影响周围建筑、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的正常使用,严重的造成工程事故。引起周围地表沉降的因素大体有:墙体变位;基坑回弹、隆起;井点降水地层固结;抽水造成砂土损失、管涌流砂等。在这些因素中又以前三种为主,因此如何预测和减小其所引起的地面沉降为基坑工程界的一个重要课题。

2、基坑降水引起的沉降

在深基坑开挖过程中,降低地下水位过大或围护结构有较大变形时,可能会引起基坑周围地面沉降。若不均匀沉降过大时,还有可能引起建筑物倾斜,墙体、道路及地下管线开裂等严重问题。


以上基坑工程事故,只是从某一种形式上表现了基坑破坏。实际上基坑工程事故的表现形式往往具有多样性,有一个连锁效应,表现的形式也呈多样性。所以基坑工程事故发生的原因往往是多方面的,具有复杂性。

深基坑工程属于风险高发项目,但只要我们对基坑工程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监控,遇到问题实事求是、认真研究处理,基坑安全事故是完全可以预防的,也是可以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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