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贴2万元!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根据《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8号)和《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2025年汽车、家电及数码产品领域有关消费补贴政策的公告》规定,现将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宣讲如下:
一、汽车报废更新
(一)跨年度政策
对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4类证明,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4类证明的个人消费者,可纳入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政策支持范围,并计入2025年当年享受补贴次数。申请人相应报废的机动车和所购买的新车应符合商消费函〔2024〕392号文有关要求。
申请材料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旧车注册时间:
汽油车2011年6月30日前
新能源车2018年4月30日前
柴油及其他燃料类型2013年6月30日前
2.旧车过户到购车人名下时间:2024年7月25日前(含当日)。
3.《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证明材料中至少有一项开具时间不在同一年度内,且开具日期需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5年2月28日(含当日)时间段内。
4.《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中交车日期需在2024年7月25日之后(含当日)。
(二)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在《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围。2025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上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以下简称4类证明),均应自2025年1月1日起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参加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其所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申请材料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旧车注册时间:
汽油车2012年6月30日前
新能源车2018年12月31日前
柴油及其他燃料类型2014年6月30日前
2.旧车过户到申请人名下时间:2025年1月8日前(含当日)
3.旧车收车时间、注销时间: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含当日)
4.新车购买及注册时间: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含当日)
5.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6.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二、汽车置换更新
自2025年1月1日起,对个人消费者在省内转让(不含变更登记和报废)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省内购买、登记上牌乘用车新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购车价格6万元(含,购车发票价,下同)至10万元(不含,下同)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7000元;购车价格10万元至20万元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4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1万元;购车价格20万元及以上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5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1.3万元。
转让的旧乘用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每名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可享受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同一辆新乘用车不能同时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消费者可参照《河南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商运〔2024〕34号)明确的条件要求,留存相关证明材料,待2025年汽车置换补贴申报系统上线后,按照先到先得、用完为止的原则提报申请资料。
三、消费者上传申请资料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程序内所有上传图片均应为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须涵盖证件中所有信息,证件四角齐全在画面内,确保信息能清晰可辨。
(二)银行卡须为补贴申请人本人名下且为商业银行在境内发行的银联借记卡(Ⅰ类银行账户),开户银行信息明确到“XX银行XX支行”
(三)《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须上传第一联或第五联(用于申请补贴资金);并核对填写的旧车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汽车类型、车牌号、回收证明编号、交车日期、报废汽车回收地是否与《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中的信息保持一致。
(四)《机动车注销证明》由车管所出具,也可在交管APP中直接下载,不要误传为受理凭证、机动车解体记录表等;并核对填写的旧车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汽车类型、车牌号、注册登记日期、注销日期、报废汽车登记地是否与《机动车注销证明》中的信息保持一致。特别需要注意报废汽车登记地应选择《机动车注销证明》盖章的车管所所在地市。
(五)《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须上传第一联(发票联);并核对填写的新车车辆识别代号、发票代码、开票日期、新车发票开具地是否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信息保持一致。特别需要注意新车发票开具地要以发票上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市为准。
(六)《机动车登记证书》须上传内页第一页和第二页,请注意不要上传封皮,不要误传为车辆合格证书、行驶证等;并核对填写的新车车辆识别代号、车牌号、新车注册登记地、注册登记日期、车辆型号、排量是否与《机动车登记证书》中的信息保持一致。特别需要注意新车注册登记地应与新车车牌号一致。
(七)在办理机动车注销手续前,请先核对拟注销车辆所有人身份证号是否与新车所有人身份证号一致,特别需要注意的部分拟注销车辆所有人注册时使用的是15位身份证,需到公安交管部门将身份证信息变更为18位后再办理注销手续。
(八)上传材料照片,请近距离、完整、清晰拍摄后,选择照片原图进行上传。
(九)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和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十)同一辆新乘用车不能同时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十一)参与汽车置换补贴活动的消费者可参照《河南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商运〔2024〕34号)明确的条件要求,留存相关证明材料,待2025年汽车置换补贴申报系统上线后,按照先到先得、用完为止的原则提报申请资料。
(来源:安阳融媒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