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 最高每人每月1050元
四川新闻网成都7月7日讯(记者 李丹)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人社局了解到,从7月1日起,成都对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进行调整,最高每人每月可领取1050元。
据了解,根据《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成都将对现行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进行调整,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县、郫县、新津县按每人每月1050元执行,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按每人每月966元执行。
此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按规定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