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民法典】抽到直播间的福袋,兑奖时却遭拒绝。该如何主张权利?

主播小强在直播间宣传要发放100个抽奖福袋红包,每个红包200元。可是,当抽到福袋的粉丝去兑奖时,却遭到了拒绝。以福袋之名招徕粉丝,主播是否负有兑换义务?

——主播应当履行承诺。

《民法典》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主播在其直播间向粉丝免费发放福袋,是为获取流量、吸引用户所使用的营销手段。从法律意义上讲,主播系信息网络活动中的网络交易经营者,在直播间宣传发放福袋属于要约邀请,粉丝报名参加抽福袋属于要约,主播公布中奖粉丝是对要约的承诺,整个流程完成后,主播与中奖粉丝之间实质上建立了民事法律关系。主播发放福袋后不予兑现,违反了合同义务,粉丝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兑付责任。

《民法典》——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播音制作:郭岚

文章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编辑:郭岚、王浩懿

审核:怀楠

监制:张永华 郝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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