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每户每年不低于12000元
【湖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每户每年不低于12000元】日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联合下发文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从2018年1月1日起,将全省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统一调整为每户每年不低于12000元。据悉,之前城镇籍户口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每户每年的标准是12000至15000元,农村籍户口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每户每年的标准是4500元至6000元。今年起,城乡统一至最低标准12000元。(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周小雷)湖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每户每年不低于1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