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湖南高速警察各处罚窗口可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时间过得真快
上个月还痴痴盼着2020年重启
转眼发现今年已经过去了1/3
仔细想想
你的交通违法都处理了吗
特别是对于那些经常在外省的老司机
在外省发生了违法
可近期又不打算去外省
违法该怎么处理?
现在这些都不是问题了
因为有一个好消息
那就是在外省发生的非现场交通违法
可以在湖南处理了
公安部修订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公安部令第157号)
新《程序规定》5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详情请看↓↓↓
交通违法行为人可以跨省异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以往机动车驾驶人只能在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5月1日起在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6月底在全国范围内,机动车驾驶人对交通违法行为事实无异议的,既可以选择在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理,也可以选择在发生地以外的任意地方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行政处罚按照发生地的处罚标准执行。
还有一个必须了解的问题
就是一定要及时缴纳罚款
否则会收取不超过罚款款额的滞纳金!
处理交通违法时,只要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进行处理就不需要交滞纳金。否则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总额不得超过原罚款本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五十六条
处罚人逾期不交纳罚款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但是加处罚款的总额不得超过原罚款本数。
那么,怎么找到处罚窗口的位置呢?
您可以使用湖南高速警察微信公众号的
便民服务中的队部导航功能 ↓↓↓
选择“便民服务”菜单栏

选择“队部导航”功能

系统自动定位附近的队部地址,或手动输入搜索即可查询

此外,湖南高速警察微信公众号
也可以处理部分交通违法
简单又便捷!
快来看看吧↓↓↓
“违法处理”功能,无需下载APP,操作简便、流畅,可办理“罚款缴纳”“电子监控违法处理”两类业务。

“罚款缴纳”业务指发生在省管高速公路的交通违法,已被开具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的,可缴纳罚款。
“电子监控违法处理”业务指湘籍小型机动车,在省管高速公路被电子监控设备取证且罚款不超过200元的简易程序交通违法,可缴纳罚款。
注意:
“违法处理”功能每日8时-20时开放,周末也可办理(法定节假日除外)。根据数据统计显示,8时至12时为群众使用“违法处理”功能高峰时段,如遇系统繁忙,驾驶人朋友可错峰办理。
具体操作流程可见链接:

湖南高速警察提醒广大驾驶人,“五一”假期临近,外出游玩的同时请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注意交通安全,文明守法通行。有交通违法行为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驾驶人要依法及时到公安交管部门处理。
“五一”出行路上
希望大家都能“零违法”
祝您一路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