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大理市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可以一次性领取就业补贴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64 号)精神,大理市2022年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报相关事项如下:
一、补贴依据及范围
按照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64 号)精神,2022 年,大理市辖区中小微企业新增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且与其签订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1、中小微企业: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企业划型为准。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机关事业单位、“僵尸企业”不能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具有劳务派遣性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须提供与用工企业签订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资金使用协议。
2、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指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 2022 年毕业生。具体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
二、补贴标准
对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中小微企业,按照5000 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三、申报方式
采取线下现场申报的方式进行。
四、申报所需材料
(一)一般企业。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按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住所”属地管理原则,向企业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需提供如下材料:
1.《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原件(盖章);
2.通过银行发放工资明细复印件(盖章);
3.《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花名册》附件2原件(盖章),同时,报电子版;
4.申请补贴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备案登记表》复印件(盖章);
5.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被吸纳人员参保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一式四份
(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只能对实行劳务派遣的实际用工企业和自主用工的,方可申报一次吸纳就业补助,对人事代理单位用工的不得申报。对实行劳务派遣的用工企业申报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用工企业必须是中小微企业。除提交上述1-5 项资料外,还需提交《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委托书》(附件3)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报承诺书》(附件4)。收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发放的一次性就业补贴资金后,要在10 个工作日内告知实际用工企业补贴政策、申报所得金额等内容,并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拨付用工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资金明细表》(附件5)和财务转账凭证复印件提交大理市就业局存档。
五、经办机构和申请程序
(一)申请。中小微企业向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交申请,乡(镇)或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对企业申请表格等材料进行初审。
(二)审核。符合条件的,由乡(镇)或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将相关材料报送大理市就业局进行审核(也可由申报企业报送材料)。
(三)公示。大理市就业局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公示。
(四)拨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大理市就业局按规定程序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在银行设立的基本账户。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拨付资金并告知理由。
六、政策执行期限
本政策执行时间至2022年12月31日
七、申报注意事项
(一)此项补贴不得与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同时享受。
(二)一名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申报、享受一次吸纳就业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申报材料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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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琳玲
值周:胡亚玲
主编:李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