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撩螺的广西人:这种螺有毒,5分钟就能把你放倒!千万别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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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小正说

这么热的天,晚上相约撩螺是不是很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醒:当心撩错螺!

8月9日,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风险提示,夏秋季节是织纹螺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织纹螺有毒,不能吃,如果撩了它,最短5分钟就能把人放倒。

织纹螺壳型较小,约指甲盖大小,略呈枣核型,壳质坚厚。壳塔尖,呈锥形,体螺层稍膨胀,约5-8层,各螺层上常有纵肋条,在体螺层的纵肋之间具有细的横肋纹形成布纹状,因此得名。

据介绍,织纹螺俗称海丝螺、海狮螺、麦螺或白螺等,主要分布于浙江、福建、广东沿海。近几年,国内几乎每年都有食用织纹螺中毒的事件发生。

2012年,原卫生部下禁令,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

但是,中毒事件并未随着禁令而消失,仍时有发生。2012年7月,温州市发生多起因食用织纹螺引起的中毒事件,累计16个家庭的21名成员发病,其中1人死亡;2014年7月,浙江省1人因食用织纹螺中毒死亡。

织纹螺。

织纹螺有毒,是因为其中含有河豚毒素。食用后,人会产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症状,潜伏期最短为5分钟,最长为4个小时。

对食用织纹螺引起的中毒,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解毒药物。因此,预防方法只有一个:

不要吃!

对于爱撩螺的广西人,要避免撩错螺,那就得弄清楚织纹螺长什么样。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介绍,织纹螺的外形特征表现为尾部较尖,细长,长度约为1厘米左右,宽度约为0.5厘米,大概像指甲盖大小。

提醒消费者提高警惕的同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也对商家发出了禁令: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消费者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的,可以拨打12331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

最重要的是,吃螺后如果发生口唇麻木等类似神经系统中毒症状的,应当立即到医院就诊。

来源|南国早报记者张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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