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调整征地补偿标准

9月21日,记者获悉,近期江西省组织开展了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省政府已下发通知,公布调整后的《江西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江西省县(市、区)分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新标准于10月1日起开始实施,原征地补偿标准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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