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娃:公司股票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简称变更为“ST葫芦娃”

4月28日晚间,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娃,605199.SH)公告,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三)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将于4月29日停牌1天,4月30日起实施风险警示,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实施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实施风险警示后A股简称为ST葫芦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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