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劳模管理办法》出台 劳动模范享有9项待遇
多彩贵州网讯 4月15日,贵州都市报记者从安顺市总工会获悉,安顺市首次制定《安顺市劳模管理办法》并正式下发,今后凡获得“劳动模范”称号的个人,可享受生活补贴、健康检查等九项待遇。市级劳动模范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60元。
据了解,这9项待遇包括,春节慰问金、生活补贴、特殊困难帮扶金、健康检查、疗(休)养、医疗及社会保障优惠、劳动就业和上岗优先待遇、住房保障优惠待遇、其他待遇。其中,劳动模范的生活补贴,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按照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市级劳动模范参照执行,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
劳动模范凭劳动模范证件和身份证在全市辖区内公立医院优先就诊、住院,并免交挂号费,优惠收取仪器检查费。企事业单位将按规定为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模范(含农民工劳动模范)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事业单位对劳动模范不得无故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符合申请保障性住房条件的劳动模范,优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房。劳动模范在学习、培训方面优先安排,在评定各类职称待遇时,可作为破格的重要条件等。
以前安顺市从没评选过市级劳动模范。从今年起,安顺市每隔5年评选表彰一次市级劳动模范,评选对象为本市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人、农民、科教人员、企业管理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被评为市级劳动模范的,由市人民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并由市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
安顺市总工会副主席张雄介绍,目前安顺市有17名全国劳动模范,210名省级劳动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