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枷锁》:人生毫无意义,解开那些缠绕在我们身上的枷锁

再次读完了这本很厚的书,毛姆总是文学爱好者避不开的作家,写了一手好故事,截止去年,我读完了他的《月亮与六便士》、《面纱》、《刀锋》以及《人生的枷锁》,那时候在这几本书里面,我最喜欢的是《刀锋》,因为我在拉里的身上看到了自己,并且通过他想通了一些困扰着我的关于自我的精神探索的问题。一年过去了,在这一年间,我不断地了解和思考关于哲学,关于自我,关于意识形态的内容,当一个关于《人生的枷锁》的问题摆在我的眼前时,我幡然醒悟,脑袋里那些曾经看过的东西,突然间活跃了起来,它们相互碰撞,相互摩擦,在电光火石之间,照亮了我身下的阴影,霎时间,我的脚下变得明亮起来。

那个问题是,“毛姆的《人生的枷锁》中菲利普为什么会被米尔德里德迷得忘乎所以,把热爱自由的人格完全压制住?”我在下面回答道,“因为爱,因为我执,因为身不由己。就像毛姆另一部作品《面纱》里面,沃尔特对凯蒂的爱一样。他说,他知道她愚蠢、轻佻、头脑空虚,但是他爱她。这种爱是无法控制的,它也许在将来的某一天会消失,但是在它消失之前,你对它一点办法也没有。”由此激发了我再次阅读这本书的兴趣,因为我意识到了一年前意识不到的东西,关于“枷锁”的东西。这些枷锁,既存在于菲利普身上,也存在我们每个人的身上,我们要用一生去摆脱。

1

菲利普,从小父母双亡,生来就带着一只畸形脚,走起路来一瘸一拐,母亲临死前把他托孤给他无儿无女的伯父伯母,并留下了一笔遗产,等他成年之后才可获得。伯父是一位牧师,他吝啬俭朴,虚伪自私,不苟言笑,而伯母却是一位宽容慈祥,心地善良的家庭主妇,家里还有一名女佣人,他们生活在英国一个宗教信仰浓厚的小镇上。

不久后,伯父伯母把菲利普送到了特坎伯雷的皇家公学念书,这是一所古老的专门培养牧师的学校,伯父希望菲利普将来可以继承他的衣钵,成为一名有威望的牧师。因为跛足,菲利普在学校经常遭到同学的欺凌,他们模仿他,嘲笑他,甚至殴打他,侮辱他。有一次,他回到家,问他伯父说,“《圣经》上面说,‘你们祷告,无论求什么,只要信,就必得着。’这句话是真的吗?”伯父跟他说是真的。于是,他每天晚上都虔诚地祷告,他跟上帝说,希望在圣诞节后自己的脚可以变得正常。当那一天到来的时候,他躺在床上,期待着被子一掀开,他的脚就好了,可是事实并不如他愿,他以为是因为自己不够虔诚,不够诚心。于是往后他祷告的时候愈加虔诚。

在伯父家生活的菲利普是孤寂的,他除了跟家里的佣人玛丽玩耍之外,其余的时间都沉浸在阅读里,伯父有很多的藏书,他乐此不疲。在学校里,他表现出了同龄人所无法企及的博学,校长对他颇为赞赏,重点培养他,希望他能够考上牛津大学,将来做个出色的牧师。可是,菲利普没有按照这条被安排好的在许多人眼里很完美的路线,他决定提前离开公学,去德国学德语。

在柏林,他认识了他的朋友海沃德,以及一个美国人,他们时常在一起谈论各种话题,包括宗教,文学,艺术等等。在这里,菲利普第一次脱离了原来那个只信仰罗马天主教的地方,他发现原来有人是不信仰上帝的,他们可能信仰另一位叫其他名称的某个神秘的东西,而他们同样可以活得很好。他开始怀疑这些因为他生长的地方而强加在他身上的观念,这一次,也是第一次,他离开了原来的地方来到了一个新的环境,这个新的环境给了他重新自我认识的机会。渐渐地,他开始不相信上帝了,他脱离了基督教强加在他身上的束缚,那一刻,他感觉到了自由,他认为他成为了自己的主宰,但是那些宗教的道德观念却在他的心里留下了。他第一次抛开了宗教的枷锁。

在离开柏林回到家之后,尽管他已经抛弃了基督教,但是他依然会像往常一样去做礼拜,“可是他只有早晨才去做礼拜,他把这看做是对社会偏见的一个体面的让步,而把拒绝去第二次看作对自由思想的一个适当的维护。”

后来,他伯父介绍他去了伦敦一家会计事务所上班,工作内容枯燥乏味,简单重复,而他渴望浪漫,喜欢画画,在事务所干满一年后,他决定去巴黎学画画,尽管他伯父竭力反对,但他还是去了。

2

在巴黎,他认识了许多同样在学画画的朋友,这些朋友有的追求卓越的绘画技巧,有的追求绘画的灵魂,有的在绘画与生存之间来回拉扯。在这期间,他的朋友们介绍他认识了一位作家克朗肖,他们一见如故,相互吸引,时常谈论一些人生的问题。克朗肖在别人看来是一位落魄的作家,一贫如洗,可他却不这么认为,他认为即使没有万贯家财,同样可以活得很好。他认为人是万物的尺度,一切的标准都由自己来衡量,根本无需去理会这个社会的偏见,然而,他也接受社会的现实,顺从社会的规则。他认为人生在世都是为了自己,不用对其他人有所期待,这样也就没有失望,人一生追求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享乐。他的这些观念与那些根植在菲利普心里的基督教的道德观念是相违背的,菲利普暂时无法接受,他觉得克朗肖过于神秘。

后来,菲利普问了克朗肖一个问题,“人生的意义是什么?”克朗肖没有直接回答他,他说,人生的意义就像一块波斯地毯。菲利普不解其中的意味,继续追问他,他却说,只有自己悟到,答案才有意义。

学画两年后,菲利普决定面对那由来已久的自我怀疑,他让他的导师到他的工作室看他的画,希望导师能够告诉他,是否有能力成为一名出色的画家,他想起跟他一起画画的同学普赖斯,因为贫穷而自杀,他不希望将来也要沦落至此。而结果是,他充其量只能当一个二流的画家,这种画家充斥着巴黎的街头,他们穷困潦倒,粗俗狭隘。于是,他放弃了画画。

3

这一次,他选择了他父亲的职业,当一名医生。就在他学医期间,他认识了米尔德里德,她是饭店里的服务员,菲利普在与她的几次见面之后,疯狂地爱上了她。他邀请她出去吃饭看戏,米尔德里德漫不经心地应允了,他知道她不爱他,跟他出去只是为了消遣,而且她还跟其他的男人有来往。尽管开始他感到了自尊心受挫,但是他还是控制不住自己不去想她,最后他接受了这种状态,只要她还愿意跟他一起出去。

在与米尔德里德交往的过程中,菲利普发现她是一个粗鄙虚伪、愚昧贪婪、庸俗的人,她的想法,她的行为,都让他觉得恶心,但是他还是爱她。突然有一天,米尔德里德告诉他,她要结婚了。他感到一阵刺痛,他为看不起她却又如此深爱着她而鄙视自己。

又过了一段时间,她被抛弃了,那个说要跟她结婚的男人已有家室,她被欺骗了,还生了一个女儿,迫于生计,她去做了妓女。有一天,菲利普在路上遇见了她,他看见她现在如此落魄,心生怜悯,那种最初的感情依然存在,他还爱着她,他帮她找了房子,给她钱,带她去度假,他们又重新走到了一起。可是这一次,她爱上了菲利普在医学院的朋友格里菲斯,然后他们在一起了。菲利普备受打击,他恨他们,用语言和金钱蹂躏他们的人格,可最后他还是给了他们去旅游的费用。他觉得“他好像是一台被环境和个性两种力量驱动下运转的机器;他的理智是旁观者,看到了事实,却无力干预。”

后来,她带着孩子又回到了他身边,尽管他依然像以前一样照顾她,可是这一次,他不再爱她。当他发现他厌恶她的靠近时,他欣喜若狂,他终于在这一段不平等的偏执的感情中解脱了出来,他现在对她所做的一切,只是出于人道主义,出于道德,没有爱情。这一刻,他是自由的,那种不被情欲攫取的自由。

在伦敦学医期间,菲利普的开销很大,他希望通过股票市场,可以赚取一些钱,来缓解自己接下来几年的经济问题,可是事与愿违,他把仅剩的几百磅赔光了,这让他顷刻间陷入了巨大的困境。他找伯父借钱,但是被拒绝了。由于拖欠房租,他不敢回到住所,流落街头,他试图寻找工作,可是没有找到。那一刻,他能想到最好的结局就是自杀,这是他最后的路,就像当初那位一起学画画的同学一样。

后来,他在医院认识的一位朋友阿特尔尼帮助了他,他让菲利普住在自己家,并且帮他找了一份工作。两年后,他伯父去世了,他继承了他的全部遗产,他又回到了以前的生活,继续医学院的学业,最后成为了一名医生,并与阿特尔尼的大女儿相恋。

4

在菲利普成长的过程中,畸形脚是他无法摆脱的痛,在年少无知的时候,他把希望寄托于上帝,希望上帝能够帮他变回到正常人的样子。与他交往的人,在跟他争得面红耳赤的时候,最后都以辱骂他为瘸子结束。这么多年来,他似乎已经看透了这种套路,而他就是在这种不断自省,不断思考的过程中,接受了这个事实,他没有办法让它变得跟正常人一样,但是他也不再让它成为套在自己身上的枷锁。

在最后,他领悟到了克朗肖送的那块波斯地毯那蕴含的人生意义的答案,即人生毫无意义。人生就像地毯上的图案,每个人都只是在编织属于自己的图案,无关幸福,无关成功。当他悟到这一切的时候,他感觉自己无比强大,他可以藐视一切,藐视曾经伤害、困扰着他的一切,因为人生没有意义,世间就无所谓成功与失败,幸福与痛苦。他所要做的就是编织好自己的图案,获得个人的满足。

“有一种最清晰、最完美也最悦目的图案。在这种图案中,一个人诞生,长大成人,恋爱结婚,生儿育女,为生存而辛苦劳作,最后死去。然而也有别的样式的图案,既错综又奇妙。在这些图案里,幸福不涉足,成功不问津,但从中可以感觉到一种乱人心思的雅趣。”

克朗肖在意识到人生的虚无之后,走向了享乐主义,或者说快乐主义,他认为活着就要享受当下的快乐,包括身体上的和精神上的快乐。他最后的结局在外人的眼里是凄凉的,可是如果他从始至终都能保持内心的自洽,那么我认为他的一切行为都是恰如其分的,反之亦然。菲利普同样意识到了人生的虚无,可他在基督教的道德观念的影响下,否认了享乐主义,他站在了世界的高处,俯视那些曾经牵动他心弦的东西,他已经不在乎它们了,他变得勇敢无畏,他可以去拥抱一切,与它们融合在一起,去编织属于自己的有雅趣的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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