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的日子:因嫉妒杀人!这才是金迪父母不愿追究杀儿真凶的真相

《刑警的日子》仅仅播出了四集,便已经有两条人命的被害让人唏嘘并惋惜:
一个是暗娼林春苗在出租屋被杀害;
起因竟然是因为五块钱。
林春苗已经年届五十,按说这个年纪靠出卖身体赚钱显然买她账的人并不多,但一来她便宜,二来她来者不拒。
所以在这鱼龙混杂的外来民工聚居地,她竟然也有她的固定客源。
民工李刚不是她的熟客,两人提前谈好的价是25元,谁知事后李刚给了她30,她却不愿意找给李刚那五块。

嫖客李刚不愿吃亏,林春苗则不愿找零不说,还嘴上不饶人,惹怒了本来就心情不爽的李刚,林春苗白白赔上了一条性命。
一个暗娼的死本来是引不起人的同情和怜悯的,可林春苗女儿给警察的一封信却把林春苗瞬间上升到了别人无法指责的道德高度。
在别人眼里属卑贱暗娼的林春苗在女儿眼里却是一个伟大的母亲。
林春苗离异单身,独自抚养着自己的一儿一女,女儿已读到了博士,儿子在读高中,如此斤斤计较五块钱也不过只是想早日凑足儿子的学费罢了。
“她为了抚养我们姐弟长大,付出了常人所不知的辛苦与汗水,她为了弟弟的学费遇害,我不谈论她的行为,我只尊敬她的灵魂。她不可耻,至少在我心中,她无比伟岸。我爱她,一生一世。”

另一个是富二代公子金迪的遇害。
金迪出身优越,早年跟随父母去了韩国,父母在韩事业发展态势良好,金迪回国是为了在北京的画院完成学业。
他之所以遇害,是因为他在学业之余结交了沈福这帮年龄和他相仿的当地小混混。
为了排遣学业的枯燥和一个人生活在北京的寂寞,金迪过着白天上课画画晚上泡吧喝酒的生活,一来二去便和沈福这帮小混混混熟了。
沈福这帮小年轻之所以早早出来混社会,大多出身底层,家境甚至算得上贫困。
带头大哥沈福在杀了金迪后甚至连跑路的钱都没有,还得隔三差五地向当服务员的女友讨要三百二百地好维持生计,可他杀金迪倒不是为钱。

金迪对他们一向都出手大方,每次在一起玩喝酒什么的最后都是金迪买单,且金迪没有半点不情愿。
沈福作为这几个混混中的老大,对金迪的加入进来早就有些看不爽了,即使他愿意为他们花钱。
因为别看金迪和他们在一起喝酒泡吧,但金迪和他们不是一类人他还是能感觉出的。
金迪浑身上下穿的是他们见也没见过的名牌,嘴里说着他们不仅无法企及更无法想象的生活,沈福一度觉得这金迪专爱吹牛。

金迪肯为他们花钱他也毫不领情,觉得金迪分明是在邀买人心,挑战他这个当大哥的威信。
出事那天正好大家又喝多了酒,酒是导火索,面子才是根本问题。
至于金迪被杀后生殖器上被扎的那几刀,不过是沈福的小弟想向沈福邀功求表扬的筹码。
说到底,金迪被害不过是沈福的嫉妒心在作祟。
金迪遇害事件曝出后,金迪父母便从韩国赶回,并确认了死者是自己儿子,可他们的反应却让人匪夷所思:
悲痛是真的,却也不失理智,至于找出杀人真凶替儿子报仇的意愿则几乎没有,为什么金迪父母不愿探究儿子遇害真相?

认为于事无补
金迪父母对金迪自然是寄予了厚望的,金迪从小就学油画,看孩子对画画充满了热情,父母又不惜砸重金让他回国到美院进修。
可儿子成才没看到,却看到的是一具被扎了十几刀的冷冰冰的尸体,甚至连下身都没放过,估计这惨绝人寰的一幕会折磨这对夫妇到死。
可即使破了案又怎样呢?
人死不能复生,儿子已死已经是血淋淋的事实,不管接不接受都已经发生,即使破了案,那几个杀人凶手被绳之以法,被判处死刑,儿子也回不来了。
所以金迪父母认为破案是警察的事,他们心上的痛却是任什么都弥补不了的。

不愿被反复撕揭伤口
执意要追究真凶就意味着要无限期地和警察配合,直到破案,罪犯被宣判。
而在这过程中,就得反复配合揭开伤口,而这是最让这对夫妇接受不了的。
这几年金迪一直独自在北京求学,与父母从来都是见少离多,父母与金迪的关系,早成了一场又一场渐行渐远的目送。
只有与这桩凶杀案交集越少,父母才能自欺欺人地欺骗瞒哄自己儿子只是在外求学,这样他们的生活才能有些许盼头,毕竟日子还得继续。

可是如果陷到必须破案的执念中,除了自责、懊悔、心疼,他们还能剩下什么呢?
儿子孤身在外,因寂寞交友不慎, 做父母的不仅什么忠告都给不到,甚至还毫不知情。
儿子在遭受歹徒的凌迟,他们却在过着正常的生活,不知道儿子临死前有过怎样的挣扎,对他们有无深深的眷恋或求助的想法?
每多了解一点儿子遇害的细节,对他们都不啻于是重揭一次伤口的疮疤。
这种痛他们不想一尝再尝,所以他们选择了消极和回避。

依照一般人的想法,抓住真凶审判真凶,让他们得到应有的惩罚才是对死者最好的告慰。
所以即使死者父母不积极,不配合,刚入职的刑警刘子明也将这桩事主都不愿追究的案件认真查了下来。
可当他去向金迪父母交待结果时,又遭到了金迪母亲歇斯底里的指责,搞得当时的刘子明一头雾水,一脸懵逼。
也是直到做刑警好多年以后,他才明白案子总会结案,可留在人心上的伤痛却永远都在,这才是最残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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