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乐财税砖家

2020-06-13 09:28

小额零星支出每月可以发生几次

【与你共享】零星小额支出没发票,“白条”也能合法入帐的凭证
 
公司运营过程中,总有一些(比如从路边摊买水果,请个小时工维修下电器、维修下水电等)零星支出无法及时取得发票,而这些支出又是公司开展业务又必须要发生的,那么该如何入帐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第九条的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而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目是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50条规定,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①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②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来判断的。

这样就明确为公司发生的500元以下零星小额支出“白条”入帐找到了法律依据,但这种“白条”入帐是有附加条件的:
①同一纳税人日营业额累计不得超过500元;
②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否则入帐的“白条”是真正的白条,不能作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合法凭证。

为此,本人简单制作了一个合法的公司《零星小额支出付款凭证》,经常发生此类支出的公司,可以参照此印制成册;用量不大的公司可以自己打印,方便使用时填具,请需要的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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