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前报名,崇明这个镇招聘一批村居事务工作者
为进一步加强长兴镇村(居)及镇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储备优秀后备人才,该镇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拔一批村居事务工作者,具体招聘信息如下。
招聘人数及条件
招聘人数
15人左右
招聘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尊老爱幼、品行端正,邻里关系和睦,能带头执行村规民约,无违法违纪失信丧德等不良行为记录。
(3)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好学上进,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思想素质。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即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5)具有长兴镇户籍(含因婚嫁等原因已长期居住在长兴镇,但户口尚未迁入的)或在长兴镇村集体经济组织中依法享有权益的原村民。(符合上述条件但户口不在长兴镇的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村居开具的相关证明)。
(6)文化程度本科及以上(非全日制本科同时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
(7)身体健康,具有开展工作所必备的身体条件。
(8)鼓励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退伍军人、回乡大学生、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从业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外出务工返乡人员、种养能手等青年人才报考,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中共党员。
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自愿报名、考试选拔、体检、组织考察、党委审定、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3)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填报的个人信息进行承诺和负责,如填报信息不实、不全或有所隐瞒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管理和待遇
1.对所录用的村居事务工作者实行聘用制,设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并签订聘用协议。每年对考核合格及以上人员,经双方协商同意继续签订聘用协议。具体办法按有关劳动法规执行。
2.服务期内给予每月4000元的生活补贴(含社保金、公积金个人部分)。同时,长兴镇党委组织部门根据考核办法,按照年度考核优秀、良好、合格3个等次,分别给予22000元、20000元及18000元的年度考核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享受考核奖励。
3.聘用期内,经双方协商可以解除聘用关系。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者,经双方协商,由长兴镇党委组织部门统筹安排。其余未尽事宜由长兴镇党群办负责解释。
资料:长兴镇
编辑:陈锦源
责编:李琳、陈锦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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