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帮签收 包裹不知所终
本报讯 昨日,贵阳市民王女士致电本报96669热线称,她的一个包裹被快递员自行签收后,致包裹丢失。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据家住大营路万东花园的王女士介绍,她于3月1日委托在加拿大的朋友帮忙购买了四件商品,价值过万。通过邮政速递公司寄往国内。考虑到国际快递“清关”时间较长,王女士起初并未在意。直到3月25日,王女士才发现了异常。“近一个月了东西还没到,我就有些纳闷,在网上一查我就懵了。”王女士称,根据网上查询的记录,她的包裹已在5天前被“自己”签收。在此期间,王女士并未接到任何该快递公司的来电或短信。
王女士随即赶到小区的物管办公室寻找包裹,可包裹已经“失踪”。
3月26日,王女士来到邮政速递公司的营业部查询签收单,不想,本该是正规单据的签收单成了一张手写的纸片。对于上述行为,投递员解释称,由于签收单粘在包裹上撕扯不下来,所以只能手写补上。至于没有通知收件人取件,是因为工作疏忽所致。
随后,快递公司向大营路派出所报警。根据监控视频显示,王女士的包裹被一名男子于3月22日中午拿走。同时,视频记录下了该男子离开后所开走的车辆。据此线索找回了王女士的包裹。
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朱玉)
快递包裹被盗
消费者咋维权
贵州博文律师事务所安民律师表示,如果是由于快递员违规操作导致包裹丢失,即使没有保价,王女士也有权要求快递公司赔偿包裹内物品的实际价值。
由于目前包裹已经找回,所以快递公司应赔偿相应的违约金。而追回包裹期间,王女士还耗费了自己的人力、物力,所以她还可以向快递公司要求话费、误工费等的赔偿。
律师还提醒,最好先对货物进行保价或购买相应保险,以便于物流公司赔偿评估。 ■朱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