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岁门卫大爷要求节假日三倍工资遭拒,法院:不属于劳动关系
近日,河南鹤壁一67岁门卫大爷向物业公司索要双休日双倍和节假日三倍工资被拒,且法院认为物业公司返聘退休人员非劳务合同关系,对门卫大爷的索求不予支持。
据悉,门卫大爷现年67岁,退休后受聘于一家物业公司担任门卫。双方口头约定,每月工资1500元,每月休息2天,每天三班轮岗。门卫大爷在次年离职后,向该物业公司索要双休日双倍、节假日三倍工资,共计9000余元。未果,他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门卫大爷
法院审理后认为,门卫大爷到物业公司上班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并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门卫大爷和物业公司当初只是口头约定,没有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所以只属于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双方约定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应为有效,且物业公司依约履行了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门卫大爷要求的双休日双倍、节假日三倍工资要求,属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范围,而不是劳务关系的范围,因此门卫大爷的诉求不符合法律规定。
对此,网友展开了激烈讨论。大多数人反对门卫大爷的行为,但也小部分人支持。

劳动关系?
反对门卫大爷的网友表示:
“学习到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是有很大不同的。”
“因为没有签劳动合同,所以没有劳动关系,请大家仔细看内容。”
“这老人真够讹人的。”
支持门卫大爷的网友表示:
“我觉得所有雇佣关系都应该是劳动关系。”
“啥情况,不是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签合同的话视为已经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吗?还是说因为这个大爷已经退休了,不符合上面的法律法规了?”

纠纷解决
“门卫大爷可以上诉的,正当权益应该维护。”
也有部分打酱油的网友这样说:
“笑死,没退休的时候也没见有三倍工资啊。”
“我没退休,五一上了四天也没有三倍啊,两倍都没有。”
“难怪这么多小区聘请没牙的老大爷当保安,原来原因在这里。”
“不能以劳务关系为由剥夺劳动者休息的权利。这是法律的过错,应该修改法律,填补法律的漏洞。”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