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主体看过来|年报两条新变化 指南请收好

经营主体看过来:2024年度年报工作已启动,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24年度经营主体年报指南,提醒经营主体今年年报有两个新变化,要注意切勿“0值年报”。

谁需要年报?

年报公示范围为2024年12月31日前,在黑龙江省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需报送2024年度年度报告,并对其公示的年度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年报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1日—6月30日。需要注意的是,年报有2个新变化:

1.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数据项纳入了年报“多报合一”。从2025年1月1日起,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返还成员总额、剩余盈余分配总额”3个数据项纳入市场监管年报一并填报。

2.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纳入市场监管企业年报统一报送。在《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的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基础上,从2025年1月1日起,将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纳入市场监管年报一并填报。

市场监管部门近段时间核查发现,有些企业在填报年报信息中,存在“0值年报”的问题(即年报数据中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合计、负债总额、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等资产状况信息均填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郑重提醒:往年存在“0值年报”问题的企业请务必认真客观填报2024年度年报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如发现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并可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主体年报填报方式包括:

1.网上填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网址:http://gsxt.hlj.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模块后,登录并填报年报信息。企业也可通过黑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
https://www.zwfw.hlj.gov.cn/)“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中的“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进行填(补)报和查询相关具体业务的填报流程、常见问题。

2.手机填报:个体工商户可关注“龙江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在主页面右下角点击“微专题”后,点击“年报入口”进行填报。个体工商户也可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微信小程序,进入“年度报告”板块,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后进行填报。

3.纸质填报:不具备网上填报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以持营业执照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领取《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逐项如实填写后,提交给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在该指南中,

省市场监管局列举了

经营主体未按照规定进行年报的法律责任:

1.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2.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3.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5.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均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6.个体工商户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均会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7.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补报未报年份的年报并公示后,方可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如需详细了解年报申报有关事宜,经营者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点击页面最下方“企业年报填报指南”进行查看。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记者:李佳琪

编辑:刘奕萱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