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强东给老家送年货 村民:当年凑了俩鸡蛋,今年收到1万元红包还有年货!律师:是否缴税要看以谁的名义赠送

“乡亲扶我青云志,我送乡亲万两金”,京东集团创始人、董事局主席刘强东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什么叫“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日前京东宣布携手超百家品牌、众多名人发起全国最大规模“我给老家送年货”活动。作为活动首位下单用户,刘强东为光明村亲友送出了手机、坚果粮油、电动车等约5万件年货。1月8日,这些年货已陆续抵达村口并开始发放,仅运送年货用到的京东物流车就有40台次左右。

光明村村支书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根据目前统计,这次刘强东给光明村村民们送来的现金和年货预估价值已经远超3000万。不仅家家户户都有年货大礼,对于村里60岁以上的老人,还有每人1万元的现金红包。

不少人都听说过刘强东的少年奋斗史。年少时的刘强东家庭并不富裕,甚至在他以状元成绩考上中国人民大学时,还一度曾因家里没钱而差点放弃学业。后来,多亏了光明村的街坊四邻,全村人凑了500元和76个鸡蛋送给他,他才得以去北京读大学。这段经历让刘强东始终铭记,所以逢年过节他都要问候一下家乡的父老乡亲。

“当时村里的条件不好,听说大强子考上大学,每家每户都主动给他凑钱、凑东西,让他带去上学。当时他就说以后一定要回馈老家,现在他真的做到了!”

一位曾经给刘强东凑过鸡蛋的光明村村民表示,当年村里也没别的,他就给凑了2个鸡蛋,但过去几年中,前前后后收到了不少刘强东送给家乡村民的年货,价值不知道超出了多少倍。就说今年这次,他就收到了1万元的现金红包和特别多的年货。

实际上,现在的光明村对比当年可以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现在光明村从居住环境到村民生活都可以说是越来越好了,之前周边的几个村子现在都合进来了,村子面积扩大了3倍,60岁以上老人也多了1倍多。不少从其他村子合并进来的老人,今年也都收到了大强子送的红包。”光明村村支书称。

一位后并入光明村的村民表示,他之前是隔壁左庄村的,21年才合并到光明村。“之前就听说过刘强东经常给村里发年货、发红包,大家都十分羡慕,现在我也成了被人羡慕的对象了。”

可以看到,现在的光明村,村民变多了、老人变多了,刘强东送出的年货也越来越多,价值越来越高,但他心系家乡、感恩家乡父老的感情却始终未曾褪色。

而对于不少村民来说,大家对刘强东的感谢不仅在于他逢年过节送来的年货、红包,更在于一直以来他给村里做出的贡献。现在,村里的很多村民也都是在京东工作的。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头条号作者“安律说法”@安律说法对此进行了分析。

律师:是否缴税要看以谁的名义赠送

偶然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规定: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均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可见,偶然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之间的现金红包不收取个人所得税!

从性质上来说,个人取得的现金红包,属于偶然所得。但是应当注意的是,是否交税需要看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税总函〔2015〕409号)第3条规定:个人之间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3项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同时,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在对《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相关问题进行解答时明确指出,《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所指“网络红包”,仅包括企业向个人发放的网络红包,不包括亲戚朋友之间互相赠送的网络红包。

亲戚朋友之间互相赠送的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不在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之内。

可见,个人之间的现金红包一般是不收取个人所得税的!#刘强东给老家送年货连送三天##老人和老师获刘强东红包要交个税吗#

(零度时评综合上游新闻、头条号作者@安律说法)

仅代表律师观点,不代表零度时评立场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