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管天、下管地、中间还要管空气,点不燃的招牌打了谁的脸?
近日,湖南邵阳黄桥镇城管为整顿市容市貌,以商户3M布店铺招牌容易起火为由,在未提前通知商户的情况下,直接将商户门店招牌布撕下。然而,他们想当然认为容易起火的招牌布竟然怎么点都不会燃,这事让任性执法的城管们被狠狠打了一下脸。

事件中,湖南城管在行使权力时,不考虑商户的意见和感受,而仅仅根据自己的主观认知去决定事情的走向。他们具有控制欲、自信心不足或缺乏尊重他人的态度。他们可能认为自己是管理这一片的权威人物,可以随意支配和控制周围的人和事物。他们忽视民意,忽略公众的需求和利益,利用手中的权力以莫须有的罪名,随意处置毁坏公众的财物,制造了公众与城管的对立,进而引发社会不满和矛盾。

作为一名商户,在开门做生意的过程中往往会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因此就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公职人员。有些公职人员以和善的态度对待商户,乐于助人,他们给商户的经营活动提供了帮扶和服务,给商户们的生活带来了温暖和阳光,深受百姓喜欢和爱戴;比如山东淄博的城管,他们会跟卖西瓜的小贩拉家常聊天、他们会帮卖气球的小贩捡起掉到地上的气球,他们让淄博这座城市产生了温度,荡漾着和谐!

而有些公职人员则以一种挑剔、找茬的方式来对待门店商户,他们的行为常常令人不悦,甚至会让人感到愤怒。这些人为了显示自己的权威,找茬生事,为难他人,他们的行为既可恶又可恨。
这些人上管天、下管地、中间还要管空气,他们出于对权力的渴望和对自我价值的认同,试图通过找茬和制造麻烦来展示自己的权威。他们的言行往往充满了控制欲和自大,总是认为自己的看法是唯一正确的,别人的都是错的。这种行为不仅体现了他们对他人的不尊重,也暴露了他们内心的脆弱和自卑。

他们的恶意为难给商户们的正常经营活动带来了困扰和压力。商户们可能因为他们的挑剔和找茬而变得紧张不安,开门做个生意都时常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生怕自己摆放的商品货物会因什么原因被没收或处罚。
这些利用手中有限的权力肆意为难他人的公职人员,其实是在破坏社会的和谐与秩序。在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中,每个人都应该得到尊重和理解。而找茬和挑剔这样的行为无疑会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让公众对社会秩序产生怀疑和不满。
总之,为显示权威,找茬生事,为难他人的行为是不可接受的。我们应当坚决抵制这种行为,积极倡导友善、尊重他人的社会风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和尊严,没人有权去贬低或侮辱别人。我希望我们每个的城市管理者都能充分发挥自己的管理智慧,与各部门群策群力,共同打造一个像淄博一样更加和谐、宽容的社会环境,那将是人民之福!社会之福!国家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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