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引导人口流失县城转型发展 严控城镇建设用地增量

记者 杨璐

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山东将分类引导县城发展,其中,引导人口流失县城转型发展。

《若干措施》提出,到2025年年底,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各类型县城因地制宜,差异化、特色化高质量发展成效突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吸纳就业能力显著增强。公共资源配置与常住人口规模基本匹配,县城短板弱项进一步补齐补强。市政设施基本完备,公共服务加快完善。人居环境更加优美,综合承载能力持续提升。农民到县城就业安家规模不断扩大,县城居民生活品质明显改善。

《若干措施》明确,分类引导县城发展。

加快发展大城市周边县城。编制实施济南都市圈、青岛都市圈发展规划,以济南市、青岛市为中心,1小时通勤距离为半径覆盖的县(市),主动承接人口、产业、功能转移,配套建设特色制造业集群、区域性物流基地和各类专业市场。在烟台市、潍坊市、临沂市等大城市周边,培育通勤便捷、功能互补、产业配套的卫星县城。

积极培育专业功能县城。支持具有资源、交通等比较优势的县城发展特色经济和支柱产业,培育成为先进制造、商贸流通、文化旅游等专业功能县城,在细分行业打造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较强竞争力和知名度的县域品牌。

合理发展农产品主产区县城。推动位于鲁北、鲁西南、鲁西北、胶莱、沂沭、淄潍等平原地区的农产品主产区县,发挥特色农产品产地优势,布局特色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产业,有效服务“三农”,保障粮食安全。

有序发展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推动位于泰山、沂蒙山、昆嵛山、黄河三角洲、东平湖、南四湖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有序承接生态地区超载人口转移,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维护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引导人口流失县城转型发展。科学评估县城发展趋势,严控城镇建设用地增量、盘活存量,促进人口和公共服务资源适度集中,加强民生保障和救助扶助。支持资源枯竭县转变发展方式,培育接续替代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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