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未成年人杀害初中生事件再次说明了什么?
近日,“3名初中生霸凌同学并将其杀害”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据报道,受害人是一名男孩,初中生。3月10日下午,受害人被同学约出去玩后遇害,嫌疑人是三个学生,犯罪手段残忍。受害人似乎长期遭受校园霸凌。目前三名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抓获。



关于未成年人的量刑标准借由此案也再次引起大家的讨论,随着现在生活水平的提高,电子设备的普及,未成年人的思想愈发成熟,近些年未成年犯罪频发,成了危害中国社会稳定的一颗亟需剜去的毒瘤。
2004年,距今跨度20年,13岁男孩赵力宝强奸同村女孩,因其未成年,被判赔偿9000元。事后,赵家不仅对外散播女孩不检点的谣言,赵力宝为报复,当着女孩的面,将其母亲活活砍死。最后,赵力宝被判处一年半劳教。
2012年前,距今跨度12年,13岁女孩因嫉妒同学比自己漂亮,怀恨在心,将其约至家中杀害并肢解。最后只是赔偿十万和收容教养三年。
上述两个案件的未成年犯罪分子均因不满14周岁免除刑事责任。

相似的未成年犯罪案例还有很多,几乎每年都有未成年极端犯罪案件。这些案件中的凶手,有一部分,因为法律条文里规定的年龄,逃脱了制裁,并没有受到应得的惩罚。甚至因其未成年的身份,有些隐姓埋名,有些改名换姓,开始了新的人生。
2020年,人大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将刑法第十七条修改为“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使刑事责任年龄下调到12岁,但依然有未成年犯罪分子逃脱了制裁。

2023年,距今跨度1年,湖北未满12岁男孩将邻居家4岁女童哄骗至偏僻菜园后,将其扔进粪缸溺亡,并用砖头填埋,手段残忍。因为年龄,该案件被撤销起诉,受害女童的父亲接受处理结果的撰文,字字泣血!

根据《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2)》,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总体呈上升趋势,2022年受理审查逮捕、受理审查起诉人数较2020年分别上升30.2%、42.8%。低龄未成年人犯罪占比上升,2020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14至16周岁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数分别占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总数的9.57%、11.04%、11.1%。这些数据充分证实未成年犯罪在国内愈发严重。


未成年人一般被视为思想三观不成熟,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每个国家对未成年人都有特殊保护,但对于极端犯罪的未成年人,他们的心理成熟度怕是远远超过正常的成年人了,他们真的值得被特殊对待吗?年龄不应该成为犯罪者的保护伞,这对于受害者和受害者的亲人太不公平。
中国人最朴素的价值观之一便是:杀人偿命,天经地义!